越南国(,)是1949年—1955年存在於今越南的政權,1949年—1954年間為法蘭西聯盟構成國,實行君主立憲制。1954年日內瓦會議後放棄了北半部的統治,同年吳廷琰上臺,並於次年通過公民投票廢黜了保大帝,將國家改組為越南共和國。
歷史
越南統一(1947-48)
八月革命之後越盟迅速奪取越南全境,并於1945年9月2日宣告成立越南民主共和國。
1947年2月法國重奪河內,迫使越盟退進叢林展開游擊戰。
為削弱胡志明在越南的影響力,法屬印度支那當局支持遜帝保大出山以扶植本地政府。而他已經在越南帝國瓦解后於1945年8月25日退位。
1948年6月5日,《下龍灣協定》許諾創建統一的越南政府以取代法蘭西聯盟所屬的東京(北部)和安南(中部),以及印度支那聯邦(後者包含相鄰的寮王國和柬埔寨王國)。然而南圻的狀況有所不同。作為殖民地暨自治共和國,南圻通過當地議會表決而與越南其他地區合併,繼而獲得法國國民議會批准。在這段過渡時期內,以阮文春為首的越南臨時中央政府宣告成立,而保大在就任國長之前還在等待國家統一。
然而越南民主共和國成立後很快就基本掌控了全境。翌年又開展,有高達89%的合法選民參與投票(北部和南部),越南民主共和國已然成為越南的合法政權。
隨著《下龍灣協定》在多個方面的影響(但不包括公民投票)在1946年3月6日體現出來,越南民主共和國的胡志明與法蘭西共和國臨時政府的代表喬治·蒂埃里·阿讓利厄上將簽署《印度支那獨立公約》,一定程度上認定了越南國是法蘭西第四共和國的傀儡政權。
法蘭西聯盟(1949-54)
1949年5月20日,法國國民議會同意南圻與越南其他地區統一,6月14日生效,隨後7月2日越南國正式成立。1949年—1954年,隨著與交趾支那的統一,越南國從法國獲得了部分自治權力,並且是法蘭西聯盟的聯繫邦。
第一次印度支那戰爭期間,通過越南國軍與越盟的戰鬥,保大為了爭奪作為越南合法政府的法理與共產黨領導人胡志明對抗。
越南國得到了法蘭西第四共和國和美國(1950年—1954年)的支持,而胡志明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後援,還有少部分來自蘇聯的支持。即使有法國的支持,到1952年,越南60%的地區已經在越盟掌控之下。
越南分裂(1954年—1955年)
經過日內瓦會議,加之從法蘭西聯盟完全獨立,越南國被限定在北緯17度線以南地區統治,後來成為越南共和國。共產黨的力量則於1954年10月10日進入河內。
大規模半自願性的北越反共人士,尤其是羅馬天主教徒的移民活動則通過1954年到1955年間美法合作的自由之路行動展開。
政治
越南臨時中央政府(1948年—1949年)
1948年5月27日,南圻總理阮文春成為越南臨時中央政府總理(Thủ tướng lâm thời),與交趾支那合並之前的一段時間有時被稱作「前越南」。
越南國(1949年-1955年)
1949年7月14日,保大就任越南國國長(Quốc trưởng),他還短暫兼任總理(Kiêm nhiệm Thủ tướng)。
1955年10月26日,越南共和國宣告成立,吳廷琰成為第一任總統。
領導人
1955年公民投票,越南共和國
在南越,1955年10月23日發起的公民投票決定南越的未來發展方向,人們將選擇保大還是吳廷琰作為南越的領導人。選舉期間,吳廷瑈與勤勞黨在組織和監督選舉過程中支援吳廷琰的選舉基礎,尤其是貶損保大聲譽的宣傳陣營。保大的支持者被禁止參與競選,并被吳廷瑈的人襲擊。例如,西貢僅有450,000名注冊選民,但是有605,025票據稱投給了吳廷琰。10月26日,吳廷琰宣告成立越南共和國,他重組軍隊,獲得美國支持,尋求與北越對抗;而在越南戰爭中越共取代了越盟。這些條例將全國分為三大自治區,即北越(,原東京)、中越(,原安南)和南越(,原南圻),各個自治區皆由首席長官(Thủ hiến)領導。1950年4月15日設立,1955年3月11日廢除。
皇朝疆土包含了原屬南印度支那上游地區的五個省份:
同狔上省
林園省
波來古省
多樂省
崑嵩省
在北份包含以下省區:
和平省(芒族自治區)
豐收縣(泰族自治區)
萊州省(泰族自治區)
山羅省(泰族自治區)
老街省(苗族自治區)
河江省(苗族自治區)
北𣴓省(土族自治區)
高平省(土族自治區)
諒山省(土族自治區)
海寧省(農族自治區)
芒街(農族自治區)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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