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八松花江沉船事故是指1985年8月18日发生在中國松花江哈尔滨段的沉船事故,当时船上有238名乘客,事故中共有171人溺水死亡。
事故原因
- 船上乘客纠纷,发生肢体冲突,导致驾驶员离开岗位参与打架。
- 驾驶员酒后驾船,并参与船上乘客打架,造成船只失控。
- 船只严重超载,定员148人的客船当时共乘载了238名乘客。
事故处理
1985年12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次事故进行了公审,两名打架的乘客以流氓罪分別被判处死刑及死刑緩期執行,驾驶员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他相关责任人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4至5年有期徒刑。
參考文獻
外部链接
*[http://218.10.232.41:8080/was40/detail?record=20&channelid=2643&presearchword= 《哈尔滨市志 附录志》:“八·一八”松花江沉船事故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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