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10 步枪(全名为,直译为“阿玛莱特10型步枪 ”)是一种由美國人尤金·斯通納設計,彈匣供彈、氣動式、氣冷自動步槍,發射7.62×51毫米(.308寸)北約標凖彈藥。AR-10採用直接導氣系統()運作,並採用鈦、鋁合金機匣及玻璃纖維護木和槍托,在當時這時這种創新設計令它比其餘兩個對手(M14及FAL)輕了近1公斤,但最終美軍選擇了M14自動步槍,不久後AR-10的設計被用於AR-15(後來又衍生成M16,現今美軍制式步槍)以上。
標準型的AR-10最終只生產了約1萬把,但後來以AR-10衍生出來的型號卻經常出現在市場上,並以比賽級步槍或狙擊步槍的路線繼續存在。
歷史
(第七把)的M14自動步槍。]]
美國飛機製造商費柴爾德()為了提高利潤,在1954年創建了一個開發輕武器的小型部門,名為阿瑪萊特()並由喬治·蘇利文()出任總裁,阿瑪萊特希望以費柴爾德的航空用途物料來開發槍械。當時這個部門就只有九人,其中一個就是前美國海軍陸戰隊士兵,對設計槍械有濃厚興趣的尤金·斯通納()。隨着斯通納的加入,他成為了首席設計師並領導着開發團隊,阿瑪萊特亦在短時間內發表了多種新穎的槍械設計,包括在1955年至1956年間發表的7.62×51毫米口徑AR-10自動步槍原型。適逢當時美國陸軍正為了尋找7.62×51毫米北約標準口徑新型步槍來取代服役了超過二十年的M1加蘭德步槍而舉行了評選,參賽的步槍包括國營春田兵工廠以M1加蘭德改進的T44及Fabrique Nationale的T48(FN FAL),而阿瑪萊特則在1956年的後期評選才以兩把AR-10原型參賽,參賽的AR-10具有航空鋁合金機匣、直托設計、提高了瞄準基線的提把式可調照門和相對應的準星、槍口消焰制退器及可調節的氣動系統。在經過了測試後一些軍械試驗人員指AR-10是他們所測試過的自動步槍中最輕的一種。
雖然試驗人員對AR-10的設計表示滿意,不過鋁/不鏽鋼混合式槍管(這把未經試驗的原型由喬治·蘇利文在斯通納的強烈反對下提交)在1957年的一次嚴格測試後損壞。雖然阿瑪萊特立即以傳統的不鏽鋼鍍鉻槍管作代替,但仍然被取消資格,美國陸軍的最後建議指「阿瑪萊特應對AR-10進行多五年甚至更多時間去測試。」來改良完善,美國陸軍最終決定了採用T44,隨後正式定名為M14並開始進行量產。
當阿瑪萊特落敗了美軍步槍評選後,阿瑪萊特把AR-10的生產專利賣給一家荷蘭福克飛機公司()旗下的(AI),AI以AR-10開發了四種型號,分別為原型、卡賓槍型、輕機槍型及其他口徑試驗型,又把AR-10分為「荷里活型」(,阿瑪萊特的原型)、「蘇丹型」()、「過渡型」()及「葡萄牙型」()。蘇丹型主要提供給蘇丹政府,槍管刻有散熱凹槽、三叉式消焰器及刺刀座,連空彈匣重約,約生產了2,500把。後來,AI又在AR-10上作了一些改進,包括改用重槍管、鍍鉻彈膛和簡化氣體調節器,以上型號皆使用由斯通納設計的20發輕型鋁制彈匣,這種彈匣的設計原意是彈藥用完後即可丟棄。而部份「過渡型」AR-10則在護木上裝有摺疊式兩腳架。
AR-10的生產數量不多,主要用戶為危地馬拉、緬甸、意大利、古巴、蘇丹及葡萄牙的軍隊,用於鄰近地區衝突及反游擊隊用途。蘇丹軍隊的AR-10一直服役至1985年,亦有部份AR-10被反政府軍捕獲並漸轉流入非洲各殖民地的軍隊、警隊和游擊隊手上。在1958年荷蘭皇家航空亦有向AI訂購了約30把16吋槍管的AR-10卡賓槍作機組人員自衛用途。意大利海軍的海軍突擊隊()、奧地利、荷蘭及南非曾進口了極小數量作評估,芬蘭及西德則進口了7.62 × 39毫米口徑AR-10衍生型測試。
1958年,當時古巴政府最高領導人富爾亨西奧·巴蒂斯塔購買了100把「過渡型」AR-10,在AR-10船運過程中被菲德爾·卡斯特羅的武裝革命部隊成功捕獲。1959年,菲德爾和其弟勞爾·卡斯特羅、捷·古華拉在夏灣拿附近試射時對其火力印象深刻。1959年6月,勞爾·卡斯特羅向多明尼加共和國的共產革命部隊提供了一批AR-10作海上登陸及空降突擊用途,然而共產革命部隊被當地的反抗軍出賣,空降部隊被多明尼加陸軍擊敗,這批原本屬於古巴政府的AR-10終於被發現。
中葡萄牙士兵的AR-10。]]
AI最後期的AR-10改進型為「葡萄牙型」,「葡萄牙型」參考了各種步槍的設計和實戰測試報告而作出適當改良,包括改用重槍管、可調式兩腳架、三段可調式氣體調節器、加強提把堅固程度及加裝復進助推器,據估計「葡萄牙型」共生產了的4-5000把,絕大部份經布魯塞爾軍火商在1960年賣給葡萄牙國防部。葡萄牙軍隊的AR-10裝備傘兵營,並用於葡萄牙殖民地的安哥拉和莫桑比克的戰爭中。
美國陸軍於1960年11月在阿伯丁試驗場()及葡萄牙在實戰中的經驗中顯示AR-10的精度相當高(以美軍軍用彈藥測試,部份AR-10更能打出100米靶彈着點集中在25毫米(1寸)),葡萄牙在非洲叢林及草原實戰中亦發現AR-10具有極佳的可靠性。
有部份「葡萄牙型」AR-10裝有由AI改裝的改良型上機匣,機匣頂部裝有3倍或3.6倍瞄準鏡,主要用於精確射手作小規模巡邏及在開闊地型射殺落單敵兵。另外有些AR-10則用於傘兵作發射22毫米槍榴彈用途,AR-10在發射槍榴彈時無須手動調整氣體調節器,發射後空包彈彈殼仍會退出及自動裝填下一發,亦有些AR-10換裝全金屬槍托以承受重型槍榴彈的後座力。
1960年,由於荷蘭對武器出口的限制,AI開始全面停產AR-10並離開輕武器市場,當時AR-10只生產了約10,000把,大部份為軍用全自動型,極小數為半自動民用型。隨後數年,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的民間市場出現前軍用的「蘇丹型」及「葡萄牙型」發售,絕大部份的全自動功能被移除。2,500把澳大利亞發售的AR-10則因1997年槍械管制法而被消毀。
1958年,阿瑪萊特以AR-10的設計開發了5.56 x 45毫米NATO口徑的AR-15,同時阿瑪萊特努力地世界各地的軍隊推銷AR-10及AR-15,不過阿瑪萊特的AR-10沒有AI的AR-10所作的改良,反而具有AR-15的設計特點,命為AR-10A。阿瑪萊特AR-10A的專利沒有賣給荷蘭AI,其設計與AR-15也有不同之處,除口徑與步槍尺寸外,AR-10A的槍機、扳機、拉機柄、彈匣插入角度亦向前傾了斜5度。
設計
AR-10為一種氣動、氣冷、彈匣供彈式輕型自動步槍,直接導氣系統配轉拴式槍機,採用7075-T6航空鋁合金作機匣,配玻璃纖維護木和槍托,AR-10混合了多種槍械的設計概念,直接導氣系統源自瑞典的Ag m/42,直托設計源自FG42傘兵槍及M1941輕機槍、轉拴式槍機和閉鎖系統則源自二戰時期美國的M1941半自動步槍,拋殼口源自StG44。
AR-10的設計在當時而言相當新穎,機匣組合方式的設計概念來自FN FAL,分上下兩部份,槍管和護木與上機匣連接,而扳機、彈匣及槍托則連接下機匣,令分解過程更為省時方便。
使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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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約熱內盧憲兵特別警察行動營(採用現代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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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軍隊(採用現代版本AR-1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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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種部隊(採用現代版本AR-1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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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聯邦國防軍(曾少量訂購作測試用途,命名為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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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葡萄牙武裝部隊(已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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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特種部隊(採用現代版本SBF (Super Sass)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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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馬尼亞武裝部隊特種部隊(採用現代版本AR-10 Super S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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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丹武裝部隊(已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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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耳其武裝部隊特種部隊(採用現代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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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地方警察局(採用現代版本)
註解
資料來源
參考文獻
- Pikula, Sam (Major), The ArmaLite AR-10, Regnum Fund Press (1998), ISBN 9986-494-38-9
- Afonso, Aniceto and Gomes, Carlos de Matos, Guerra Colonial, 2000, ISBN 972-46-1192-2.
相關條目
- HK G3
- FN FAL
- M14
- SR-25、M110
- SIG SG 510(Sturmgewehr 57)
- AR-18
- 齊射計劃()
外部链接
- —[http://www.ar10.nl/ 荷蘭AI AR-10網頁]
- —[http://pewpewpew.work/usa/m16/ar10/oldar10.htm 槍炮世界—舊版AR-10]
- —http://www.armalite.com/
- —[http://www.sturmgewehr.com/bhinton/Armalite_AR10/ AR-10圖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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