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通宝,清政府在清世宗胤禛在位期间(既雍正年间,公元1723年至1735年)铸行的制钱。雍正年间,清政府规定各省仅设立一个铸钱局,并且统一制钱的背文格式,所有钱局所铸制钱一律按照康熙朝宝泉局、宝源局式样,正面为汉文“雍正通宝”,年号及“通宝”四字按照上下右左顺序直读,背面为满文,穿左为满文“宝”(),穿右为各局满文简称。
历史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年十一月初七(12月14日),清聖祖康熙帝駕崩,其第四子雍亲王胤禛继皇帝位,是为雍正帝。同年冬,经户部议准,各省钱局所铸制钱一律按照康熙朝宝泉局、宝源局式样,正面为汉文“雍正通寳”,背面为满文。次年(1723年)正式改元“雍正”,正式开铸“雍正通宝”钱。
由于铜源紧缺,雍正帝在位时间较短等原因,雍正通宝的铸造量远小于其前一代的康熙通宝和后一代的乾隆通宝。但是,雍正朝的钱法严谨,各铸钱局所造制钱多形态工整,标准统一,版式一致,减重情况相对少见。
形制
雍正通宝钱铸造精良,钱体大而厚重,铜质纯净,文字端庄秀丽。“宝”字均为“-{寳}-”(-{尔}-宝),与台湾正体或香港繁体的现行规范用字“-{寶}-”(缶宝)不同。背面钱文均为满文,穿左为满文“宝”(),穿右为各局满文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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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源局 || 工部 || || 宝源 || || 沿自明朝,其铸钱用于工部所管的各项工程。
备注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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