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以謙(),字本厚,號衷咸,又號益吾,河南河南府洛陽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張以謙是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鄉試第十三名舉人,次年(1595年)聯捷乙未科進士,兵部觀政,本年六月授陝西洋縣知縣,開墾水田八百餘頃,二十八年陞南京刑部山東司主事,三十一年升郎中,三十四年出爲湖廣武昌府知府,捐出俸祿興建長江堤壩十多里以防止水患,三十八年二月调任陕西洮岷副使,督撫和將領在該處奪取虎皮和豹皮,令百姓受苦,他依法處置軍人;四十一年加升按察使,四十四年考察去職。泰昌元年九月調任湖廣荊西右參政,後致仕回鄉。身後入祀鄉賢祠,其墓在河南府城北窰東。繼妻程氏因守節得旌表。
家族
曾祖张铭。祖张通宝。父张得。母李氏。永感下。兄以善(庠生)、以慶、以和。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三
*《大明光宗貞皇帝實錄》·卷八
*乾隆《河南府志》·卷二十八·祠祀志
*乾隆《河南府志》·卷三十二·選舉志三
*乾隆《河南府志》·卷五十一·人物志五
*乾隆《河南府志》·卷七十四·古跡志二十
*《思文大紀》·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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