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格利乌斯·帕拉玛斯

格雷格利乌斯·帕拉玛斯;静修派运动的领导者。正教会圣人。他最为著名的事迹是其与另一名来自意大利的希腊人僧侣巴尔拉姆有关主易圣容时耶稣所发出的光的性质的争论。在1347年和1351年于君士坦丁堡召开的两次宗教会议上,帕拉玛斯的学说得到了教会的宣认,并成为正教会的官方学说。

在正教会中,一年中有两天是他的瞻礼。其一是帕拉玛斯逝世的日子,即儒略历11月14日。二是大斋期第二个主日,紧随正教得胜主日(纪念圣像毁坏运动的结束)。

帕拉玛斯最主要的神学思想是“上帝的质(Ουσια)-能(ἐνέργεια)之分”。这一理论的具体阐释在学者间有很大争议。肯塔基大学的大卫·布拉德肖哲学教授指出“能(ἐνέργεια)”最早由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提出,意指“某项能力的具体施展”。希腊化时代,“ἐνέργεια”通常指“活动”或“特定行动”,使徒保罗则将这个词汇仅用于描述灵体的活动(上帝、撒旦、恶魔、天使等)。这一词义影响了使徒教父们和他们的著作。逐渐地,“能”开始意指“达成某种行为之能力”。公元四世纪的使徒宪章以这种方式使用“能”一词,描绘道:“主耶稣基督赐予我们圣灵的礼物,他的“能”充满了我们,使我们说出新的话语。”而在斐理伯書第2章第12至13节,保罗使用“你們要懷著恐懼戰慄,努力成就你們得救的事,因為是天主在你們內工作,使你們願意,並使你們力行,為成就他的善意。”中的“力行”一词在原文希腊文中用的是“能”的动词形式。该撒利亚的巴西流和其兄弟尼撒的贵格利将上帝的“质”阐释为上帝之不可知的本质,而“能”为上帝之外部显现。前者完全超越人的认知,后者可以被理解。这一观点与新柏拉图主义哲学家普罗提诺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各自本体论观点的调和有相似之处。

主要著作

  • 《维护静修者三论集》(简称三论集)

*《百五十章》

  • 众多讲道、布道集
  • 《慕善集》第四卷收录的文章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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