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

裁判官(,別稱-{zh-hk:裁判司推事;zh-sg:裁判官裁判司;zh-cn:裁判司推事;}-)指在各種政府體系和司法體系中執行法律的文職人員。在古羅馬,政務官(magistratus)是最高級別的官員之一,可執行司法和行政權力。到現代,在某些司法管轄區,裁判官是在下級法院審理案件的司法人員,通常處理較輕微的案件。例如在香港裁判-{}-法院(昔日的裁判司署),最高刑罰一般為監禁2年和罰款10萬元。在英格蘭和威爾斯,裁判官是指沒有受過正式法律培訓的志願人員,在處理輕微事項方面發揮司法作用。

參見
*政務官 (羅馬)
*裁判法院

參考
外部連結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