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神灵

、阿努比斯與荷魯斯]]
古埃及神灵古埃及神祇埃及众神,是指古埃及人所崇拜的神灵。古埃及宗教形成于史前时期,其核心正是与这些神灵相关的信仰和仪式。 古埃及神灵代表着自然力量和现象,古埃及人通过供奉牺牲和举办仪式来侍奉、取悦神灵,以求各种自然力量能继续根据马阿特(即神的秩序)运作。约公元前3100年,埃及建立,此后,祭祀的举行便由法老控制,他自称是神的代表并管理举行仪式的神庙。

神灵复杂的特点都表现在神话和各位神灵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神灵之间有着各式亲缘关系,所处体系松散,等级划分并不严格,不同神灵有时还被归为一位。 神在艺术作品中的各种形象(动物、人类、物品或不同形象的组合)也通过象征暗示了他们的本质特征。

在不同时代的信仰中,地位最高的神灵并不相同,可以是太阳神拉,神秘的阿蒙,也可以是母亲女神伊西斯。最高神通常有创世之功,并拥有太阳的赋予生命的力量。通过研究古埃及文字记载等资料,一些学者认为,古埃及人渐渐认为万事万物和一切神灵背后都是一个统一的神力。然而,他们从未放弃他们原有的多神论世界观,可能的例外是公元前14世纪的阿肯那顿改革时代,当时的官方宗教将太阳神阿顿设为唯一的崇拜对象。

神被认为是无处不在的,并能影响自然事件和人的生命历程。人们在寺庙和非官方的祭坛与其交流,既可以是个人为私人原因祈祷,也可以是国家为达到更大的目标而祭祀。古埃及人祈求神圣的帮助,用仪式请神灵采取行动,并呼吁他们给予意见。人类与神灵的关系是古埃及社会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

神的定义
古埃及传统中有一些很可能是神灵的事物,但是很难去识别。古埃及文字列举出了许多神灵的名字;这些神灵的特性都是未知且模糊的;然而,这些名字也是一些未经提及的神灵存在的间接参考。埃及学家James P.Allen估计,古埃及文字提到了1400名神祇的名字,然而他的同事Christian Letiz却宣称有“成千上万的”神祇。

埃及语中对这些事物的称呼是ntr(神),ntrt(女神)。研究者们尝试应用语源学分辨这些神祇最初的特性,但是并没有研究结果得到广泛接受,这些次的源头也仍然模糊不清。这些被当作形意符号使用的象形文字和书写文字时用到的偏旁也向人们展示了一些古埃及和神相连接的线索。最普遍的一个标志就是一面从一点升起的旗帜。贯穿整个埃及历史,相似的物品都摆放在神庙的入口用来彰示神的存在。“女神”也可以用蛋作为偏旁,这样一来就把女神和创造与生育联系起来;或者用眼镜蛇作为偏旁,因为眼镜蛇多用来描述女性形象。

埃及人会区分ntrw(神)和rmt(人);但是埃及语中的定义和今天的并不是完全相同。在埃及语中,ntr(神)可能指所有存在于日常生活之外的事物。已故之人可能被看作ntr,因为他们就像神一样;但是这个词不怎么用来形容埃及的另一种次要的超自然生物,也就是现代学者称为恶魔的东西。埃及的宗教艺术会人格化地点,物品,和概念。这些人格化的事物可以是再神话和仪式中重要的神祇,也可以是模糊不清的事物。

面对模糊不清的定义,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神”的定义。由Jan Assmann提出的定义最被广泛接受 - 神祇拥有教派,是宇宙的一个侧面,并且在神话或是其它一些手写文献中加以描述。Dimitri Meeks提出的定义略有不同;ntr指的就是任何仪式的聚焦中心。根据这个定义,也包括法老,因为在法老的加冕礼中,法老被称为神。
起源
古埃及对神灵最早的书面记录出自早王朝时期(公元前3100-前2686年)。 可见,关于这些神灵的信仰开始于此前的前王朝时期(公元3100年之前)且根植于原始宗教。前王朝时期的艺术作品描绘了各种各样的动物和人类形象。 其中一些绘画,例如对星星和牲畜的描绘,令人联想到之后古埃及宗教的一些重要内容,但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绘画与神灵有关。随着古埃及社会愈加复杂,逐渐出现了更加明显的宗教活动的迹象。 已知的最早的神庙出现于前王朝时期的最后几个世纪, 同时出现的还有那些与神灵图腾类似的绘画:代表荷鲁斯与其他几位神灵的隼,代表涅伊特的交叉的箭, 还有代表赛特的神秘动物。
许多埃及学家和人类学家都提出了各自的理论来探讨神灵在这些早期阶段的演变。 以古斯塔夫·热基耶(Gustave Jéquier)为例,他认为古埃及宗教最先是原始的拜物教,然后人们开始崇拜动物形态的神灵,最后才发展为崇拜人形的神灵,亨利·法兰克福(Henri Frankfort)则认为,人们应该一开始就将神灵设想为人的形象。 而更新的理论则难以找到证据支持,比如齐格弗里德·莫伦兹(Siegfried Morenz)的假说——当人类开始将自己与所处环境区分开来,并开始将环境人格化时,就开始塑造神灵。 因为许多神灵在后来与特定城镇和地区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许多学者认为,万神殿的建立使不同社区合并为较大的城邦,对旧的地方神的崇拜也因此传播和混合。 其他人则认为,地区级虽有政治分歧,但前王朝时期最重要的神灵,与古埃及文化的其他元素一样,普遍存在于全国各地。

古埃及宗教形成的最后一步便是埃及统一。上埃及的统治者自立为整个国家的法老王。 王权成为宗教的中心,促进了宗教统一。 某些地点和概念可以激发人的想象,让人创造出代表它们的神灵, 有时人们也会塑造与已有神灵职能相同而性别相反的男神或女神。 国王被认作是神圣的,虽然只有少数在死后仍被长期崇拜。 一些非王室的人因传说受到神的恩宠,也得到了人们的崇拜。 这种崇拜通常并不长久,但法院的建筑总监伊姆霍特普和海普之子阿孟霍特普在去世后数个世纪都被视为神灵, 情况相同的还有一些其他官员。

通过与附近其它文明的接触,古埃及还吸收了其它宗教中的神灵。 如德顿神(Dedun),这一形象首次出现是在古王国时期,可能来自努比亚,而巴力、阿纳特、阿斯塔蒂等其他神灵则是从新王国时期(公元前1550-前1070年)的迦南宗教吸收而来。 在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也就是公元前332年到公元后的最初几个世纪,地中海地区的神灵也在埃及受到崇拜,但古埃及当地的神灵仍然存在,并常常会将这些新神的崇拜者归纳到崇拜旧神的宗教中。

在人类世界的活动
虽然古埃及人相信神灵存在于他们周围的世界,但一般来说,人类与神灵只在特殊情况下才相互接触。 在 文学作品中,神灵会以具体的形象在凡人面前显圣,但在现实生活中,古埃及人只能以更加间接的方式与神灵沟通。

传说神灵的(精神)会定期离开神的世界,并居住在相应神灵的雕塑或画像中。 这样,神灵便摆脱了不可见的状态,而采用了有形的身体。 对古埃及人来说,神圣的的地点或物品与世隔绝,且通过仪式得到了净化,因此适合神灵居住。 神庙的塑像和浮雕,以及特定的圣兽(如圣牛阿匹斯)就是以这种方式作为人神之间的媒介。 梦境或昏睡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与神灵交流的方式。古埃及人认为,在这两种状态中,人们可以接近神灵,有时还能得到神灵的指示。 还有最后一种方式:根据古埃及的来世观念,人的肉体死后,灵魂会进入神的境界。古埃及人因此认为,死后,他们会与神灵同在,并能充分了解他们的神秘本质。

。]]
神庙是举办国家级祭祀仪式的地方,里面满是神像。神庙中重要的神像是内殿中的祭祀神像。这些雕像通常小于真人大小,并由传说中构成神灵身体的贵重材料制成。 许多神庙都有多个圣殿,每个圣殿放有一尊祭祀神像,表现出一组神灵中的一位(如一家三口之一)。 尽管一些神灵被供奉在其他神的神庙中,但许多神灵(包括一些重要神灵、小神以及带有敌意的神灵)并没有自己的神庙。

为避免神庙的神圣力量受到外界的玷污,古埃及人将神庙内殿封闭起来,严格限制人员进入。国王和大祭司之外的人因此不得接近祭祀神像。 唯一的例外是节日游行期间,那时神像会被抬出神庙,但仍然装在一个小型神龛里。 人与神灵交流还有更加间接的方法。神庙中多对公众开放的部分常常设有祈祷用的小空间,可以是门廊,也可以是独立建在神殿后部的小礼拜堂。社区能建立并管理本地的小教堂,而一些人家中也有自己的神龛。 尽管凡人与神灵之间有着宽阔的鸿沟,古埃及人并不缺少接近神灵的机会。

对凡人的干预
古埃及神灵在影响自然秩序的同时也影响着凡人的生活。 一般来说,只有埃及人能受到这种来自神灵的影响,因为外国人被认为处在神圣秩序之外。 新王国时期,埃及下辖其他国家,于是当时的外国人便同古埃及人一样被纳入了太阳神仁慈的统治之下。

据说,托特作为时间的掌管者,将固定的寿命分配给凡人和神灵。 也有其他的神灵控制凡人的生命,比如,主持出生的梅斯赫奈特与列涅努忒,还有命运的化身莎伊。 因此,对古埃及人来说,命运的概念主要就是时间和死亡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这些神灵也管辖人们生活中的其他事件。 许多文字记载都提到了神灵经由凡人的“心(古埃及人认为心是一个人情感和智慧的来源)”影响或启发凡人的决定。此外,神灵们还能够发出命令,指导在位的国王治国和管理神庙。古埃及的道德是基于玛亚特的概念提出的,应用于人类社会时,玛亚特就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过遵守秩序、不影响他人福祉的生活。而因为神灵是玛亚特的维护者,所以他们与道德有着紧密的联系。 例如,神灵会在人死后评判他的道义,并且在新王国时期,人们相信,只有被检验为纯洁的人才能进入来世。 然而,总的来说,道德的依据是日常生活中维护玛亚特的实际方式,而不是神灵给出的严格规定。

人类拥有自由意志,可以忽略神的指引和玛亚特要求的行为,但这样他们可能招致神的惩罚。 神灵通过使用来实行惩罚——是神力在人类世界的体现。自然灾害和疾病都被看作是愤怒神灵的.相反,神能治好正人君子的疾病,甚至延长其寿命。 以下两种类型的干预最终也被归为神灵的作为: 新王国时期,谢德(Shed)出现,并成为了救难之神, 在古埃及历史的后期,沛比(Petbe)作为驱邪之神出现,为人们惩治罪犯。

古埃及的记载中,对人类遭遇不公是否为神灵的责任存在不同的观点。不幸常常被看作伊斯菲特(isfet)的产物,即混乱,是玛亚特的对立面,因此恶性事件并非神灵所为。一些神于伊斯菲特有着紧密联系,例如赛特,若人们将他认作世界上混乱的始作俑者,便不用指责其他神灵。 一些文献指控神灵造成的人类痛苦,但其他人用神义论在为神灵辩护。从中王国时期开始,几份文献将世上的邪恶与一个神话联系起来:造物神镇压人类反叛,然后撤出地球。由于人类的忤逆,造物神疏远他的造物,因而允许痛苦的存在。新王国时期的著作并没有如此怀疑神灵的公正,而是强调人类与神灵的直接、私人关系和神力对人类各种事件的干预。新王国时期的人们寄希望于具体的神灵,相信这些神灵能在生活中帮助和保护他们。因此,维护玛亚特的目标渐渐不再重要,相比之下,人们更加看重取得神灵的好感以保证生活幸福。即使法老也被认为依赖神助,新王国时期结束后,政府越来越多地受到神谕的影响。

腳註
註釋
參考文獻
參見

  • 埃及神祇列表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