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皇制誥》(;1843年-1997年),通稱「香港憲章」,是英屬香港的重要憲制性法律文件,為皇室制誥的一種。
概況
1843年4月5日,為了給予英國政府對香港政府的統治提供指引,英女皇維多利亞以君主特權立法的形式頒發《英皇制誥》及《皇室訓令》,並於同年6月26日在香港總督府公佈。其後經過數次重修,,內容主要確立香港總督的職權、授權設立行政局與定例局(其後改稱立法局),以及各官員的職責等等。於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後,地位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取代。
另見
- 皇室訓令
- 香港基本法
參考來源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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