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官

審議官(、)是日本行政機關的官職名。

在日本,「審議官」分為「次官級」、「局長級」、「局次長級」三等,共同點是脫離組織架構,以幕僚立場進行政策協調與彙整。○○級代表其薪俸的等級,依其組織階層而定。審議官全是。

具體的官職內容列於各省廳的法令中,因此各省廳的審議官職責稍有差異。

另外,類似的職稱還有地方自治體的審議監、民間的審議董事(審議役)。

日本審議官
次官級
一般是冠上省名的「省名審議官」,如「外務審議官」、「總務審議官」等,相當於次官級,是次於事務次官的各省官僚第二號人物)
*總務審議官(總務省)【3名】
*(外務省)【2名】
*(財務省)
*(文部科學省)【2名】
*(厚生勞動省)
*醫務技監(厚生勞動省)
*(農林水產省)
*(經濟產業省)
*國土交通審議官(國土交通省)【3名】
*技監(不加省名,與國土交通審議官同為事務次官級的總括整理職)
*(環境省)
*(防衛省)

局長級
大臣官房總括審議官
各省廳官房的局長級審議官。是依各省組織令規定的職位。各府省員額1~3名。以前稱為「大臣官房總務審議官」,為了避免與中央省廳再編時總務省新設的次官級「總務審議官」混淆而改稱「總括審議官」。
其地位通常低於各省廳之內局局長,最多與局長同等。不過,官房審議官的首席相當於的次位。此外,金融廳的總務企劃局也設有總括審議官。
部分省設有作為高級幹部的。

○○審議官
以局長級就任,職稱加上特定領域,稱做具名審議官。通常配置於特定領域部門。舉例如下:
:政策評價審議官(各府省大臣官房)指定職2號
:宇宙審議官、獨立公文書管理監(內閣府大臣官房)指定職3號
:少子化、青少年對策審議官(內閣府大臣官房)指定職2號
:地域力創造審議官(總務省大臣官房)指定職3號
:(外務省)指定職2號
:國際文化交流審議官(外務省、廣報文化組織)指定職2號
:商務流通保安審議官(經濟產業省)指定職3號
:建設流通政策審議官、運輸安全政策審議官(國土交通省大臣官房)指定職3號

另外也有不使用「審議官」名稱、與局長同等的總括整理職,如外務省與外務省大臣官房監察査察官、、等。

局次長級
內閣審議官
設於內閣官房內,是依內閣官房組織令所規定的政令職。負責參與、、、內閣情報調査室事務中的重要事項,並進行部分彙整(內閣官房組織令7條)。與府省廳大臣(長官)官房審議官同等。常與次官級的省名審議官混淆。

大臣(長官)官房審議官
一般簡稱為「審議官」。是各省組織令所規定的職位。地位介於局長與課長之間。與其同等的有可出任的技術審議官。

類似職位還有課長級的参事官。

人事院事務總局的審議官
事務總局有總括審議官、審議官與數位安全、情報化審議官各一名,人材局有審議官與試驗審議官各一名,公平審査局有審議官一名、職員福祉局有職員團體審議官一名。

會計檢査院事務總長官房審議官
設有總括審議官1名、審議官12名。

最高裁判所事務總局審議官
之下設有審議官及家庭審議官參與的事務重要事項的企劃及立案。

地方公共團體的審議官
近年,地方公共團體也開始設置審議官。如廣島縣的經營戰略審議官、奈良縣的知事公室審議官、藤澤市、竹田市、赤穗市的政策審議官、岩國市的都市整備審議官等。

相關條目
*官僚
*局長

*書記官
*事務官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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