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塔基聯邦訴多諾修案

肯塔基聯邦訴多諾修案(Commonwealth v.Donoghue,250 Ky.343,63 S.W.2d 3(1933)),為一裁定的案件,涉及將引入普通法刑事罪行的。

背景
多諾修(M. Donoghue)及同夥在肯塔基州肯頓縣經營了"布恩貸款公司"(Boone Loan Company),該公司被指控收取高利貸利率、或其它不法。法官在案件中判立如下罪行:"對於嚴重傷害的慣常行為之惡意計劃"。

判決
上訴法院維持了法官在肯塔基州建立普通法罪行的能力。 然於1975年,肯塔基州法規[KRS 500.020]禁止在肯塔基州起訴普通法罪行。

參見
*新澤西州訴帕倫德拉諾案,新澤西州的一個類似判例得出了不同的結論。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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