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岩村道的鐵皮屋]]
寮屋()在香港一般是指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或位於私人農地上的違契構築物或臨時居所,其建築通常相當簡陋,大多以鐵皮及木板等搭建而成,所以又俗稱鐵皮屋、木屋;香港的非原居民村落只是寮屋區(squatter area:佔屋)。
根據現行寮屋管制政策,在1982年寮屋管制登記中已登記的寮屋會獲發寮屋編號,構築物的位置、尺寸、建築物料及用途如與1982年寮屋登記記錄相同,便可獲暫准存在(但其非法或違契性質不變),直至因發展計劃、環境改善或安全理由而須予以清拆,或直至自然流失(例如構築物無人佔用或不再存在)而被取締。
歷史
寮屋在1940年代末在香港開始增多。原因不只是原有的房屋在戰時大多受到破壞,更重要的是其後中國大陸爆發國共內戰,使大量難民湧入香港。香港政府在奉行自由貿易的原則下,當時未有相應提供任何公營房屋計劃,難民便在市區邊緣和山邊建造寮屋。寮屋區十分擠逼,衛生惡劣,更經常發生火災意外。
直到1953年12月24日石硤尾大火燒毀該處的寮屋區令近五萬人無家可歸後,港英政府才改變房屋政策,興建公共房屋安置居民,寮屋在香港的數量才受到控制。另外於西貢清水灣的碧水新村,則主要是上世紀60年代批予受颱風影響的居民登記居住的寮屋。
寮屋多為非法僭建,設施簡陋,環境衛生惡劣,存在火災等安全隱患,部分更成為治安黑點。當年,房屋署設有寮屋管制組(俗稱「寮仔部」)盡力取締非法僭建寮屋,惟成效始終不彰,仍然有不少不法之徒因為有利可圖而繼續搭建寮屋兜售,甚至出現「你拆我建」的猖獗情況。這些寮屋買家多為新來港人士和貧窮人士,甚至誤以為入住寮屋便可輪候公共房屋的人士等。
根據房屋署1980年代初的統計,全港有57萬木屋居民,大約14萬個家庭。按當時措施,居港10年並符合入住公屋資格,而木屋被清拆或因天災而損毀的居民,可立即遷入空置的公共屋邨,如公屋單位不足,則可遷入臨時房屋。
1982年全港寮屋登記
政府於1982年6月為全港寮屋進行登記,記錄了寮屋的位置、尺寸(即長度、闊度和高度)、建築物料及用途,作為日後寮屋管制的基線。該年,政府修訂法例,已登記寮屋如未經許可下擴建或重建、改變用途,或在原登記為臨時物料的情況下改用永久物料,地政總署會按照寮屋管制政策進行執管,自此居民不能自行擴建房屋(僭建),否則會失去清拆寮屋時入住公屋(俗稱「上樓」)的資格。每當政府準備清拆寮屋時,經常遭到寮屋居民暴力襲擊。
而早期經官地租用牌照搭建的建築物,由於這些牌照在1984年因應政府政策而轉為短期租約。從那時起,租戶便需一直支付十足市值的租金。租金每三年調整一次,如租戶對新租金不滿,可向地政總署署長提出上訴。
截至2009年,香港仍有寮屋二十多萬間,有人居住者八萬多間,當中包括黃大仙、鯉魚門、茶果嶺、薄扶林村,以及新界等多處地方。2009年10月葵青區九華徑寮屋區發生大火,使人再次關注寮屋居民之居住問題。但亦有居民稱住在寮屋只需每年向政府繳納數百元地租,也有井水可用,花費較居住在其他地方少得多)
- 雞籠環(興偉後面山坡)
- 西村(哥連臣角道對下)
- 潮州山
- 哥連臣角道
- 石排灣/田灣山
- 大坑東村(大坑坳及滿華樓)
- 鴨脷洲大街後面山坡
- 大潭道(東)
- 鴨脷洲白沙灣
- 愛秩序村
- 深坑
- 筲箕灣海深廟
- 香港仔警署後面
- 山邊台
- 黃竹坑徑及舊村
- 亞公巖村
- 壽山村道
- 天后廟道對下丹拿山
- 黃竹坑新圍村
- 香島道近高爾夫球場
九龍
- 馬背村
- 福榮街/營盤街
- 馬環村
- 石硤尾 36 座附近山邊
- 峰頂村
- 福德廟
- 鯉魚門村
- 北九龍裁判處山邊
- 崇信街海傍
- 北山村
- 嶺南新村(下)
- 何家園
- 茶果嶺道(南)
- 慈尾村
- 茶果嶺村
- 新九龍八號墳場
- 繁華街
- 德望村
- 啟田村
- 牛池灣村
- 雞寮翠屏翠櫻樓對開山坡
- 下元嶺西/大磡村(龍翔道以南)
- 馬游塘翠屏翠楊樓附近山坡
- 福德新村
- 上元嶺北
- 肥婆坑/官塘工業區
- 鑽石山新村/元嶺南/上元嶺北
- 安樂村
- 泗和園/大聖村
- 秀明村
- 鑽石山新村
- 和平村/秀安村
- 大觀新村
- 佐敦里
- 竹園聯合村(東段)
- 園圃街
- 衙前圍村
- 沙浦道
- 山西街
參看
- 佔屋
- 貧民窟
- 籠屋
- 劏房
- 徙置區
- 臨時房屋區
注釋
外部連結
-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index.html 香港房屋委員會]
- [https://www.landsd.gov.hk/tc/squatter_control/sqctrl.htm 地政總署 - 寮屋管制相關公報]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