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證實踐

循證實踐(,簡稱為:EBP),或循證實務,是一種跨學科的臨床醫學實踐之方法,在1992年正式引入臨床醫學實踐之後一直在不斷的發展。循證實踐始於醫學上之循證醫學(),並已扩展應用到、、、及公共政策等相关领域。循證實踐傳統上是根據三條基本原則,所謂的“三足凳(three legged stool)原則”來定義的:(1).關於治療是否以及為何起作用的最佳研究證據,(2).臨床的專業知識(臨床判斷與經驗),以快速確定每個患者的獨特健康狀況及診斷結果、即如患者們的個人健康風險與潛在醫療處置效益,以及(3).患者的偏好與價值觀。

循證行為實踐(EBBP)“即藉由需要通過將最佳可用的證據與醫學從業者的專業知識及其他資源,以及那些將受到影響的特徵、狀態、需求、價值觀與偏好加以整合,而來決定如何促進健康的方法或提供護理照護之步驟。即是以環境和組織背景兼容的方式來完成循證實踐。循證是通過觀察與實驗、以及問題的提出與假設檢驗,進而得出由系統收集來的數據之研究結果”。

註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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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循證醫學
*臨床醫學期刊(Clinical Medicine)

外部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1115075356/http://www.nrepp.samhsa.gov/ NREPP] National Registry of Evidence-based Programs and Practices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807/1229565.htm 男醫師急救女心臟病患「死亡率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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