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覽圖,其定義中的範圍包括:
東面至鯉魚門海峽,西面至青洲到青衣島]]
《保護海港條例》()為《香港法例》中旨在禁止在海港(主要為維多利亞港及附近範圍)填海的推定,以達致保護和保存海港的目的。本條例於1997年6月30日,即香港回歸前一日實施。2025年5月16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修訂《保護海港條例》,不多於0.8公頃的改善海港填海工程及少於3公頃的臨時填海工程,可按照經簡化的程序獲財政司司長批予豁免不受「不准填海推定」規限。擴展《保護海港條例》內有關海港所涵蓋的地理範圍,將由中央海港擴大至整個維多利亞港。
2021年3月18日,政府研究修訂《保護海港條例》以落實觀塘避風塘的填海工程。
2023年,政府提出修訂《保護海港條例》,維港內不多於0.8公頃的改善海港填海工程及臨時填海少於3公頃,經司長批准就可以動工,毋須再證明有「凌駕性公眾需要」。
2025年5月7日,《2025年保護海港(修訂)條例》在立法會上三讀通過。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挑戰中環及灣仔繞道工程要大規模填海。法院於7月8日裁決城市規劃委員會敗訴,使灣仔填海計劃第2期的工程批准被迫取消,並且指出有關填海計劃必須附合3個條件測試:「有迫切性、具充分理由及有即時需要」()、「沒有其他切實可行的選擇」()及「對海港造成的損害減至最少」()這三項測試準則,才可推翻不准許進行填海的推定。直至2005年,終審法院因應繞道工程合乎公眾利益,裁定政府勝訴,容許在維港範圍內的港島北岸填海。
啟德發展計劃
因應灣仔填海計劃第2期工程司法覆核結果,規劃署於2004年7月展開以「不填海」為原則的《啟德規劃檢討》,重新規劃啟德發展計劃。2006年年底,規劃署完成3輪公眾諮詢,擬備了初步發展大綱草圖,並且根據初步發展大綱草圖的建議,修訂了《啟德分區大綱草圖》,將計劃重新定位為「香港的歷史文化、綠茵、體育及旅遊中心」,規劃範圍由457公頃縮減至328公頃,發展區總人口修訂至86,500,總住宅單位為30,500個,提供800,000平方米辦公室樓面面積及85,400個就業機會。早前的《啟德(北部)分區計劃大綱圖》和《啟德(南部)分區計劃大綱圖》則合併為一份圖則。
東區走廊下擬建行人板道
東區區議會希望利用東區走廊底下的空間鋪設木板步道,讓市民可以享用海濱,可是行人板道會覆蓋海面,雖然這些結構不會影響海床或海港水面,但可能會限制使用東區走廊下的水域。由於建議行人板道將會影響海港面積,故此可能涉及《保護海港條例》。
相關條目
- 維多利亞港
- 保護海港協會
- 啟德發展計劃
- 中環及灣仔繞道工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s://www.harbourfront.org.hk/tc/content_page/mg_pop25.html 共建維港委員會:維港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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