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爵位

爵位,又称封爵世爵,是古代皇族、贵族的封号,用以表示身份等级与权利的高低。世爵从夏商时期开始,到中华民国建立后的1930年代左右结束。

先秦
夏商
按《通典·职官·封爵》记载,自尧帝、舜帝以及夏朝,置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无子、男二等。《礼记》等文字资料能提供佐证,但是究竟历史事实如何,目前缺乏足够的考古资料。有学者认为远古的五等爵制度只是后世理想化的编纂。从甲骨文来看,商代的公爵通常仅为对死者的尊称,方国国君、诸侯可以有“侯”、“伯”、“子”或“田”的爵称。

周朝
周朝革命,武王克殷而立之际,设立严格的等级分封制,,三監之亂後改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世襲罔替。比男爵更低的封国仅为“附庸”,只能依附于其他有五等爵位的诸侯国。
西周时期有爵位的贵族统称诸侯,诸侯皆有封地,其封地相当于地方行政单位;諸侯的封地称“諸侯國”,按照爵等的不同,诸侯国须对周王室尽贡赋朝见等畿服义务。

诸侯作为天子的封臣尽朝觐义务的同时,又作为地方行政单位的君长,拥有自己的属臣附庸。属臣是诸侯国内掌管政务的卿士;附庸则是有土地的卿士,不在诸侯国内主政,但是依附于诸侯。卿士包括卿(可能分上卿、下卿不同等级),大夫(可能有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不同等级)及士(可能包括元士、中士、庶士不同等级),构成了五等爵体系之外的没有爵位的贵族等级

卿士的封地称作“邑”,在對封邑行使統治權的同时受命於所依附的諸侯。周天子作为天下共主的同时,其本身在理论上也应该是最大的诸侯之一,其直接管辖的领地称为王畿。王畿之内,也设有大夫等官职。由于王畿之内的卿士是直接从属于周天子的属臣,其身份等级高于作为诸侯附庸的同级别附庸;一旦受封土地,王畿之内的大夫身份等级分别视同子男等有爵位的贵族。

到了东周的春秋战国时期,各主要诸侯相继称,并普遍废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有些诸侯国改行郡县制,各国纷纷设置了新的封爵制度,产生了一些有别于之前卿大夫的爵位封号,如徹侯、封君、秦国的二十等爵制等等。这些新设的封爵有些有食邑,有些只有俸禄,大多數都不能世袭。列国内仍然有“卿”、“大夫”、“士”的爵位。楚國统治中心在当时的中原地区以外,周人封给的爵等为但自称为,并且因长期兼并周边小国及部落,国土广大、风俗文化与中原王室及诸侯相异,也不采用五等爵制度,而是另设通侯、執圭、執帛等爵位。

秦朝
秦始皇統一天下後,改徹侯為列侯,內侯為倫侯。

西漢
西漢基本沿袭秦二十等爵,其上又设王爵(即諸侯王)。

諸侯王
公元前202年汉朝建立后,高皇帝刘邦将一些在楚汉战争中立有大功的将领封为诸侯王,加上在此之前便已受封的英布等,共有异姓诸侯王七人。此外,刘邦还将他的(堂)兄弟及儿子封为诸侯王,后世的汉朝皇帝也大多将自己的儿子封为诸侯王。

早期的诸侯国大的包含数十个郡,小的也有数郡,都由诸侯王自行治理,汉朝朝廷只任命太傅而已,其余官員皆由王自己任命。在诸侯国中,太傅辅佐诸侯王,內史治理国民,中尉掌管武将军职,丞相统领众官,其他卿大夫都官等都像朝廷一样。

劉邦在消滅異姓王之後,規定“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誅之”。刘邦死后,汉惠帝刘盈继位,太后吕雉掌权,她加封自己的侄子、侄孙为诸侯王,被称为“诸吕”,但在吕雉死后均被铲除。

随着诸侯王势力的不断壮大,汉朝朝廷的中央集权政策与诸侯王之间的冲突日益加剧,最终发展成为七国之乱。

漢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後,于景帝中五年(前145年)下令諸侯王不得再治理国家,仅仅以租税为供养,由天子为其任命官吏,并将诸侯王国的“丞相”改為“相”,取消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等官职,減少大夫、謁者、郎、諸官長丞的員額。漢武帝時,将諸侯王国的“太僕”改為“僕”,官秩由二千石降為千石,郎中令亦降為千石。漢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取消诸侯王国的內史,令相如同郡的太守一样负责治理國民,中尉则如同郡的都尉一样

西汉末年,王莽被封为安汉公,其子王安和王临也被封为新举公和褒新公。

二十等爵
漢初,改稱列侯為徹侯、倫侯為關內侯,封功臣和王子、外戚共一百四十三人為侯,封地户口多者可達数万,少者也有數百。徹侯與關內侯原級世襲,其餘爵位降級世襲。徹侯本封地稱為“某侯國”,別封地則稱為“某侯某邑”。侯國為縣級政區之一,設相,相當於縣、道、邑之令長。徹侯自置家丞、庶子、门大夫、洗马、行人等家臣。

虽然高皇帝刘邦在白馬之盟中规定“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即封侯的必要条件是立有功勋,但实际上皇后、皇太后的父亲和兄弟均可封侯,到了汉武帝时,宰相封侯也成为了惯例。

從西漢開始,皇帝經常對百姓進行賜爵,但爵不得過公乘。汉初赏赐爵位的同时根据爵位等级授予不同大小的田和宅。

武功爵
汉武帝时,为筹措战费,令卖二十等爵(关内侯之下),致使二十等爵为人所轻。于是为将士立功者另设武功爵十一等(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后亦卖之。

新朝
西漢孺子嬰居攝三年(8年),在王莽的主導下施行五等爵,又改關內侯為附城。

新朝建立後,繼續施行五等爵制。始建國四年(12年),王莽授諸侯茅土,其中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凡七百九十六人。又有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公的封地方百里,稱為“同”,有眾萬戶;侯、伯的封地方七十里,稱為“國”,眾戶五千;子、男的封地方五十里,稱為“則”,眾戶二千五百。但因图簿未定,未授国邑,僅給月钱数千。

東漢
東漢的爵制基本沿襲西漢之制。漢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将列侯分为縣侯、鄉侯、亭侯三个等级,仅对縣侯仍然设置侯國。列侯舊有家臣中的行人、洗馬、門大夫被廢除,食邑千戶以上的设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滿千戶的僅设置庶子一人。建武十三年(37年),将遠支諸侯王降封為列侯,近支諸侯王降封為公。建武十七年(41年),又重新進封諸国公為王。

漢獻帝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對二十等爵制進行了改革,將原來的十八級到十五級爵位分別改為名號侯、關中侯、關外侯、五大夫,以賞軍功。

建安十八年五月,汉献帝下诏册封曹操为魏公,加九锡;建安十九年三月,汉献帝下诏令魏公位在诸侯王上;建安二十一年四月,汉献帝下诏封曹操为魏王。这是东汉爵位制度在末期的特例。

三国
魏文帝黃初二年(221年),設郡公、縣公二爵,封皇子為郡公、皇弟為縣公。黃初三年(222年),進封諸公為王,王爵始分為郡王、縣王二等,又規定王之庶子封鄉公,嗣王之庶子封亭侯,公之庶子封亭伯。

北周
孝閔帝元年(557年)据《周礼》進行改制,在開國郡公之上增設國公一爵,採用周代國名和漢代州名封高官、宗室為國公。武帝建德三年(574年),在郡王之上增設國王一爵,進封宗室諸公為王。北周廢除了散爵,郡公至县男皆加“開國”,但開國爵卻走向虛散化,國官大量減省,食邑虛指,只有寄食別地者才享有實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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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國王)||||||谯王宇文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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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郡王||||||河间郡王宇文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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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王||||||永康县王宇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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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公||rowspan="3"|九命||rowspan="3"|方冕、袞冕、山冕、鷩冕、火冕、毳冕、韋弁、皮弁、玄冠||唐国公李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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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郡公||晋原郡开国公独孤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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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縣公||云宁县开国公拓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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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縣侯||八命||方冕、山冕、鷩冕、火冕、毳冕、韋弁、皮弁、玄冠||永安县开国侯韦无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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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縣伯||七命||方冕、鷩冕、火冕、毳冕、韋弁、皮弁、玄冠||安邑县开国伯韦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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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縣子||六命||方冕、火冕、毳冕、韋弁、皮弁、玄冠||建安县开国子韦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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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縣男||rowspan="2"|五命||rowspan="2"|方冕、毳冕、韋弁、皮弁、玄冠||阴槃县开国男韦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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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男||安定乡男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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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
隋文帝基本沿袭北周之制,置九等爵。

遼朝
遼朝的封爵制度基本沿襲晚唐五代之制,分國王(二國)、國王(一國)、王、郡王、国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侯(開國郡侯、開國縣侯)、開國伯(開國郡伯、開國縣伯)、開國子(開國郡子、開國縣子)、開國男(開國郡男、開國縣男)十一等十五種。王、公國名分為大國、次國、小國三等,每等內部亦有高低順序。封爵皆有食邑,只有加實封者才享有賦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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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王(二國)||||秦晉國王耶律隆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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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王(一國)||一萬戶以上||齊國王蕭孝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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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五千戶以上||晉王蕭孝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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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郡王||rowspan="2"|三千戶以上||漆水郡王耶律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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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公||豳国公耶律合里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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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郡公||rowspan="4"|一千户以上||漆水郡开国公耶律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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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縣公||清河县开国公张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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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郡侯||天水郡开国侯趙孝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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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縣侯||太原县开国侯王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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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郡伯||rowspan="2"|七百户||巨鹿郡开国伯耿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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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縣伯||隴西縣開國伯李知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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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郡子||rowspan="2"|五百户||漆水郡开国子耶律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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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縣子||京兆县开国子杜公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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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郡男||rowspan="2"|三百户||范阳郡开国男王鸣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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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縣男||陇西县开国男李君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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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
金朝的封爵制度基本沿襲遼制,追贈的爵位不加“開國”,海陵王正隆二年(1157年)廢除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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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王(二國)||||||梁宋国王完颜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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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王(一國)||||||越国王萧仲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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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萬户以上(實封一千戶以上)||楚王完颜允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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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郡王||rowspan="2"|正从一品||五千户以上(實封五百戶以上)||金源郡王完颜习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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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公||三千户以上(實封三百戶以上)||郜国公蔡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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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郡公||rowspan="2"|正从二品||二千户以上(實封二百戶以上)||金源郡开国公夹谷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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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縣公||rowspan="3"|一千户(實封一百戶)||彭城县开国公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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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郡侯||rowspan="2"|正从三品||武威郡开国侯段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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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縣侯||南阳县开国侯韩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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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郡伯||rowspan="2"|正从四品||rowspan="2"|七百户||漆水郡开国伯耶律重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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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縣伯||清河县开国伯张愿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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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郡子||rowspan="2"|正五品||rowspan="2"|五百户||广平郡开国子徒单子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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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縣子||太原县开国子王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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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郡男||rowspan="2"|从五品||rowspan="2"|三百户||清河郡开国男张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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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國縣男||汾阳县开国男郭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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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王、公國名基本沿襲遼制,仍然分為大國、次國、小國三等,每等內部亦有高低順序。。

元朝
元朝置八等爵。王爵唯皇族、蒙古贵族可封,国公封赐甚滥,郡公以下多用於追赠。

明朝
明朝初期參閱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後來又革除子、男二爵,只留公、侯、伯三等,並定制:「凡爵非社​​稷軍功不得封,封號非特旨不得予。」明朝爵位分兩種,一是只授終身(不世),二是可以世襲(世)。爵位的「世」與「不世」,以軍功大小而定,均給誥券。除有軍功者外,可得爵號的還有曲阜孔子後裔衍聖公及駙馬都尉、外戚等因恩澤受封者,但只是給誥而不給券。與前朝不同的是,明朝的公、侯、伯只有爵號和食祿,並無封邑。

宗室爵位
明朝,王爵为皇族专享(开国诸大将死后有追封郡王者),王爵均世袭罔替:

  • 皇帝諸子,除皇太子外,一律封親王。其正妻稱皇太子妃、親王妃。
  • 皇太子的嫡長子封皇太孫,其餘諸子并封郡王。親王嫡长子年十岁立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也有封世曾孫的例子(如晉王朱知烊);其餘诸子年十岁,则封为郡王。
  • 親王和皇太子的子孫未封者皆稱王子、王孫,言語皆稱裔旨。其正妻稱世子妃、世孫夫人、郡王妃。
  • 郡王嫡长子为郡王長子;嫡长孙则授长孙,也有封曾长孙及玄长孙的例子;其正妻稱長子夫人、長孫夫人。其餘诸子则授镇国将军(亦有濫妾所生之子降等為輔國將軍)。其正妻稱鎮國將軍夫人。鎮國將軍以下,降等襲爵。
  • 鎮國將軍之子封辅国将军。其正妻稱輔國將軍夫人。
  • 輔國將軍之子封奉国将军。其正妻稱淑人。
  • 奉國將軍之子封镇国中尉。其正妻稱恭人。
  • 鎮國中尉之子封辅国中尉。其正妻稱宜人。
  • 輔國中尉之子封奉国中尉,以後永為奉國中尉,不再降等。其正妻稱安人。

皇族女性稱號:

  • 皇姑稱大長公主。
  • 皇姊妹稱長公主。
  • 皇帝之女稱公主。自公主以上俱授金冊,其夫稱駙馬都尉,賜誥命。
  • 親王之女稱郡主。自郡主以下俱授誥命,其夫稱儀賓。
  • 郡王之女稱縣主。
  • 鎮國將軍之女稱郡君。
  • 輔國將軍之女稱縣君。
  • 奉國將軍之女稱鄉君。
  • 奉國中尉之女,一律稱宗女、「開國輔運守正文臣」。
  • 從成祖起兵者,曰「奉天靖難推誠宣力武臣」。
  • 或曰「奉天翊運推誠宣力」和「奉天翊衛推誠宣力武臣」或曰「欽承祖業推誠奉義」。

公侯伯爵中,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

受封而領鐵券者,為世襲封爵,否則為流爵。襲封則還其誥券,核定世流降除之等。爵位世襲,或降等以襲。公、侯、伯封號分四等歲祿以功為差,可掌參五府總六軍,出則可領將軍印,為大帥,督轄漕綱,但不得預九卿事。

郡公、郡侯、郡伯、縣子、縣男这五等封爵並不屬於明朝建立後的正式封爵体系,係明朝建立前,明太祖朱元璋給戰死的功臣追贈的封爵。

明朝建立後,確立的正式爵位為:國公、侯、伯。

公侯伯爵的俸祿:

以下為《明會典》所述萬曆年間的規定。

公爵:不定,因人而異。

  • 魏國公 年俸五千石〈兩千本色,三千折鈔〉。
  • 黔國公 三千石〈一千五百本色,一千五百折鈔〉。
  • 成國公 四千二百石〈一千四百本色,二千八百折鈔〉。
  • 英國公 三千二百石〈一千五百本色,一千七百折鈔〉。
  • 定國公 二千五百石〈一千五百本色,一千折鈔〉。

侯爵:亦不定,以年俸一千石〈五百本色,五百折鈔〉居多。亦有五百石或一千五百石者。

伯爵:以年俸一千石(三百至五百本色,五百至七百折鈔)居多。亦有七百石或一千一百石者。

清朝
清朝爵位按授予的对象分宗室、功臣、蒙古(回部、哈萨克)三种。清朝的封爵,与前代不同的是,所有的封爵只加美号,不加国号、邑号,如睿亲王、勇毅侯之类。

宗室世爵
清朝宗室从高到低共十二级:
“和硕”、“多罗”、“固山”都是满语转音。“固山”就是“旗”(gūsa),“多罗”指一角(doro),“和硕”指一方(hošo),都是指所担当方面范围的大小,以“和硕”为最大。

#和硕亲王
#多罗郡王
#多罗贝勒
#固山贝子
#奉恩鎮國公
#奉恩辅国公
#不入八分镇国公
#不入八分辅国公
#镇国将军,分一至三等镇国将军,正一品;
#辅国将军,分一等辅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辅国将军,正二品;
#奉国将军,分一等奉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奉国将军,正三品;
#奉恩将军,分奉恩将军兼一云骑尉及奉恩将军,正四品。

奉恩辅国公之前等称入八分公,与之后的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等爵位不同。冊封嫡子共二級,分別為世子(亲王嫡子)、與长子(郡王嫡子)。没有爵位的宗室成员统称为“闲散宗室”,可穿着四品武官官服。

除了清初受封的八大鐵帽子王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承泽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以及後來的雍正时怡亲王胤祥、同治时恭亲王奕訢、光绪时醇亲王奕譞、庆亲王奕劻共十二个王可以世袭罔替外,其余宗亲世爵只能遞降世袭。

宗室爵俸禄:
#亲王岁俸银万两,禄米万斛;
#世子岁俸银六千两,禄米六千斛;
#郡王岁俸银五千两,禄米五千斛;
#长子岁俸银三千两,禄米三千斛;
#贝勒岁俸银二千五百两,禄米二千五百斛;
#贝子岁俸银一千三百两,禄米一千三百斛;
#镇国公岁俸银七百两,禄米七百斛;
#辅国公岁俸银五百两,禄米五百斛;
#一等镇国将军岁俸银四百一十两,禄米四百一十斛;
#二等镇国将军岁俸银三百八十五两,禄米三百八十五斛;
#三等镇国将军岁俸银三百六十两,禄米三百六十斛;
#一等辅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三百三十五两,禄米三百三十五斛;
#一等辅国将军岁俸银三百一十两,禄米三百一十斛;
#二等辅国将军岁俸银二百八十五两,禄米二百八十五斛;
#三等辅国将军岁俸银二百六十两,禄米二百六十斛;
#一等奉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二百三十五两,禄米二百三十五斛;
#一等奉国将军岁俸银二百一十两,禄米二百一十斛;
#二等奉国将军岁俸银一百八十五两,禄米一百八十五斛;
#三等奉国将军岁俸银一百六十两,禄米一百六十斛;
#奉恩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一百三十五两,禄米一百三十五斛;
#奉恩将军岁俸银一百一十两,禄米一百一十斛。

功臣爵位
功臣爵又以相對於宗室爵而稱為「民爵」。乾隆十六年(1751年)定-{制}-,功臣爵位为以下二十七等:
#公,分一至三等公,超品
#侯,分一等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侯.超品;
#伯,分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
#子,分一等子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子,正一品;順治四年(1647年)定名精奇尼哈番,乾隆元年(1736年)定漢名「子」。
#男,分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順治四年(1647年)定名阿思哈尼哈番,乾隆元年(1736年)定漢名「男」。
#轻车都尉,分—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轻车都尉,正三品;順治四年(1647年)定名阿達哈哈番,乾隆元年(1736年)定漢名「輕車都尉」。
#骑都尉,分骑都尉兼一云骑尉及骑都尉,正四品;順治四年(1647年)定名拜他喇布勒哈番,乾隆元年(1736年)定漢名「騎都尉」。
#雲骑尉,正五品;清初稱「半個前程」,順治四年(1647年)定名拖沙喇哈番,乾隆元年(1736年)定漢名「雲騎尉」。
#恩骑尉,正七品;乾隆十六年(1751年)增定。

功臣爵位俸禄
#一等公岁支俸银七百两
#二等公六百八十五两
#三等公六百六十两
#一等侯又一云骑尉六百三十五两
#一等侯六百一十两
#二等侯五百八十五两
#三等侯五百六十两
#一等伯又一云骑尉五百三十五两
#一等伯五百一十两
#二等伯四百八十五两
#三等伯四百六十两
#一等子又一云骑尉四百三十五两
#一等子四百一十两
#二等子三百八十五两
#三等子三百六十两
#一等男又一云骑尉三百三十五两
#一等男三百一十两
#二等男二百八十五两
#三等男二百六十两
#一等轻车都尉又一云骑尉二百三十五两
#一等轻车都尉二百一十两
#二等轻车都尉一百八十五两
#三等轻车都尉一百六十两
#骑都尉又一云骑尉一百三十五两
#骑都尉一百一十两
#云骑尉八十五两
#恩骑尉四十两

不列等世职俸禄
#闲散公二百五十五两
#闲散侯二百三十两
#伯品级世职二百零五两
#子品级世职一百八十两
#男品级世职一百五十五两
#轻车都尉品级世职一百三十两
#骑都尉品级世职一百零五两
#云骑尉品级世职八十两

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银一两,兼支给米一斛。

蒙古世爵
#汗 
#亲王  
#郡王  
#贝勒   
#贝子  
#镇国公  
#辅国公
#札萨克台吉  
#一等台吉(塔布囊)  
#二等台吉(塔布囊)
#三等台吉(塔布囊) 
#四等台吉(塔布囊) 

其中一等台吉以上爵位可任札萨克,以下为闲散王公爵位。

外藩爵俸禄:
#(内扎萨克王公)科尔沁图什业图、卓哩克图、达尔罕三亲王俸银二千五百两,俸缎四十匹;其余亲王俸银二千两,俸缎二十五匹;科尔沁扎萨克图郡王俸银一千五百两,俸缎二十;其余郡王俸银一千二百两,俸缎十五;贝勒俸银八百两,俸缎十三;贝子,俸银五百两,俸缎十;镇国公俸银三百两,俸缎九匹;辅国公俸银二百两,俸缎七;扎萨克台吉俸银一百两,俸缎四;
#(外扎萨克王公)汗俸银二千五百两,缎四十;亲王俸银二千两,缎二十五;世子俸银一千五百两,缎二十;郡王俸银一千二百两,缎十五;贝勒俸银八百两,缎十三;贝子俸银五百两,缎十;镇国公俸银三百两,缎九:辅国公俸银二百两,缎七;扎萨克一等台吉俸银一百两,缎四;
#伊犁所属之土尔扈特、和硕特汗、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应领俸银、缎匹数目,均与喀尔喀同;杜尔伯特汗、亲王、郡王、贝勒、贝子、辅国公、扎萨克台吉俸银、俸缎喀尔喀汗、王、公、台吉之例颁给。

#(内扎萨克王公以下贵族)一等子爵俸银二百五两,二等子爵俸银一百九十二两五钱,三等子爵俸银一百八十两:一等男爵俸银一百五十五两,二等男爵俸银一百四十二两五钱,三等男爵俸银一百三十两;一等轻车都尉俸银一百五两,二等轻车都尉俸银九十二两五钱,三等轻车都尉俸银八十两;骑都尉俸银五十五两:云骑尉俸银四十二两五钱;
#(外扎萨克王公以下贵族)乾清门行走一等台吉俸银一百两,二等八十两,三等六十两,四等四十两。阵亡世袭一等台吉五十两,副都统七十七两五钱,骑都尉五十五两,云骑尉四十二两五钱。骑都尉兼一云骑尉六十七五钱。喀尔喀世袭一等台吉五十两,达尔罕二十两,缎四。

额驸
#固伦额驸  
#和硕额驸 
#郡主额驸  
#县主额驸  
#郡君额驸  
#县君额驸

品秩
魏晉南朝
北魏至元朝
清朝
女性爵位
中国历代受封女性通称为命妇,细分为内命妇和外命妇。

中国爵位制度终结
爵位制度是世袭制度的一部份。中華民國建立后的1912年,中國最後一個王朝清朝滅亡。北洋政府时期,清朝皇族的世袭爵位制度被废除,但蒙古王公、回部王公的世爵制度仍得到保留。袁世凱稱帝時,曾短暫恢復爵位制度。1928年东北易帜,国民政府名义上统一中国后,除衍聖公保留到1935年之外,不再實施。

參考文獻
外部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310033857/http://www.3320.net/blib/c/read/7/3378/6231.htm 中国封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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