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毫

通用银票壹圆,上有陈炯明头像。]]發行的貳毫銀毫券]]
銀毫,又稱毫銀粵毫毫洋,是由清光緒年間廣東官府開始鑄造,一直到中華民國時的廣東省政府所發行的流通貨幣。而廣東坊間早在1860年(清咸豐10年)代就流通使用由英國倫敦造幣廠、香港造幣廠鑄造的一、二毫港幣,因為當時廣東使用的銀兩需稱重、估色,非常麻煩,所以粵人樂於使用計算與流通較便利的港幣銀毫。

而廣東官府發行的銀毫,初指5角以下的銀幣,始鑄於1889年(光緒十五年),由當時在廣東省城外黃華塘的廣東造幣廠開鑄,以其成色低過銀元,鑄本不足時,以鑄毫銀有利。1894年(光緒二十年),兩廣總督飭令造幣廠專鑄銀元,因鑄造1元銀幣成本高,而1毫銀幣又因花紋淺、易磨光,在交易中常受挑剔,於是重點鑄造2毫銀幣。廣東以機械鑄幣,為當時中國的官鑄兼(機械)新式銀元開端,其後各省相繼仿造。

踏入民國初期,市面流通的銀毫大部分是清宣統年間福建、廣東兩省鑄造的龍毫,其他如江南、湖南和湖北等省鑄銀毫,在市區流通較少,甚至被拒絕使用。廣西在民國初年因無造幣廠,購生銀向廣東造幣廠搭鑄銀毫,廣西市面流通廣東銀毫,後廣西仿照廣東鑄造銀毫,當地稱之為東毫、西毫。廣西紙幣也以銀毫為本位。後由於各軍閥間混戰,廣東紙幣信用趨於下降。1920年代尾開始,港幣重新取得在廣東金融市場的壟斷地位。

至1929(民國十八年)三月,兩廣政治分會令飭中央銀行改名為廣東中央銀行,以區別南京中央銀行。到1931年(民國二十年)9月,廣東中央銀行改組為廣東省銀行,規定不再發行銀質硬幣,改以毫洋為本位發行紙鈔,即毫洋券,又叫做銀毫券。1935年(民國二十四年)11月3日,國民黨中央政府宣佈實行法幣政策,廢止銀本位制,取消各地方的發鈔權。時主政廣東的陳濟棠表示粵省民間慣用銀毫券,拒絕執行南京中央指令,後中央政府允准廣東進行自主的幣制改革,廣東省銀行保留發鈔權。同年11月6日廣東省財政廳出臺廣東管理貨幣辦法,指定廣東省銀行發行的銀毫券、大洋券,以及廣州市立銀行所發鈔票,為廣東法定貨幣,抗衡中央法幣入粵流通。

两广事变后,中央重新控制广东,重新推行法币改革,廣東近半世紀的銀毫歷史就此結束。

  • 參見:廣東省銀行

圖片
File:Qing Dynasty - 10 Cents (7.2 Candareens) ND (1890-1908) kuanghsu, KwangTung vz+. - MA-Shops.jpg|清朝廣東省1毫銀幣
File:5 cents - Guangdong (Republic 12 - 1923) MA-Shops 01.jpg|民國廣東省半毫鎳幣
File:20 Cents - Province of Guangdong, Republic of China - year 10 (1921). vz+. - MA-Shops.jpg|民國廣東省2毫銀幣

参考文献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