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證明(),又稱-{zh-cn:表面证供;zh-tw:表面證供;zh-hk:初步證明;}-,簡稱表證,是拉丁語法學詞彙。法院在受理民案或刑案之前,必先初步審視由案件其中一方(視乎舉證責任誰屬)呈上的文件。初步證明不需要是確鑿或無可辯駁,法院只需考慮案件是否有足夠證據進行全面的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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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證明(),又稱-{zh-cn:表面证供;zh-tw:表面證供;zh-hk:初步證明;}-,簡稱表證,是拉丁語法學詞彙。法院在受理民案或刑案之前,必先初步審視由案件其中一方(視乎舉證責任誰屬)呈上的文件。初步證明不需要是確鑿或無可辯駁,法院只需考慮案件是否有足夠證據進行全面的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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