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法典

《十六法典》创立于公元1618年,1959年之后被废止。在西藏藏巴汗时期,彭错朗杰之子丹迥旺波在统治西藏后,命令白色瓦在《法律十五条》的基础上编集一部法典,因为它一共有十六条律文,所以称为《十六法典》。《法律十五條》是帕木竹巴王朝建立者絳曲堅贊以佛教十善法為基礎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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