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極礦產資源活動監管公約》()是南極條約體系的部分條約。該公約於1988年6月2日在威靈頓締結,紐西蘭政府是條約的保管人。
該公約由19個國家簽署,但沒有國家批准。 因此,該公約尚未生效,並已被1998年《南極條約環境保護議定書》(《馬德里議定書》)所取代。
外部連結
《南極礦產資源活動監管公約》()是南極條約體系的部分條約。該公約於1988年6月2日在威靈頓締結,紐西蘭政府是條約的保管人。
該公約由19個國家簽署,但沒有國家批准。 因此,該公約尚未生效,並已被1998年《南極條約環境保護議定書》(《馬德里議定書》)所取代。
外部連結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