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宗教

、伊斯兰教、佛教、印度教、道教和基督教]]
的预测,该数据可视化使用圆点(每个圆点代表2.3亿人)显示2010年至2050年世界宗教人口结构的变化]]

世界宗教()是宗教研究中使用的一个分类术语,用于划分至少五种(在某些情况下更多)被认为特别庞大、国际上广泛传播,或者对西方文化发展有影响的宗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基督教、印度教和佛教始终包含在其中,其通常与民间宗教、和新兴宗教等分类并列使用。

世界宗教范式于1960年代从英国开始发展,由等宗教现象学学者率先提出,旨在拓宽宗教研究的范围,不再仅限于关注基督教,而是考虑世界各地的其他主要传统宗教。世界宗教范式通常被教导本科宗教研究的讲师使用,也是英国学校教师使用的框架,其强调将这些宗教运动视为独特且相互排斥的实体,这也对西方国家和其他地区的宗教分类(例如人口普查)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20世纪末开始,世界宗教范式受到等部分宗教学者的批评,其中一些人主张放弃世界宗教范式。批评者认为世界宗教范式并不适宜,因为它将尼西亚基督教的新教分支作为构成“宗教”的模型;它与现代性话语紧密相连,包括现代社会中存在的权力关系;它鼓励对宗教进行不加批判的理解;它对哪些宗教应该被视为“主要”做出价值判断。其他人则认为,只要让学生意识到这是一个社会建构主义的类别,它在课堂上仍然有用。

定义
、佛教、基督教、印度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和锡克教的导师,这些信仰体系均被归类为“世界宗教”]]

宗教学者克里斯托弗·R·科特和戴维·G·罗伯逊将“世界宗教范式”描述为“一种思考宗教的特殊方式,这种方式将宗教组织成一套具有所谓‘全球’意义的独立传统。” 它通常由“五大宗教”组成,即是:佛教、基督教、印度教、伊斯兰教和犹太教。 科特和罗伯逊指出,“五大宗教”通常按照“亚伯拉罕中心顺序”(Abrahamocentric order)排列,将最主要的三大亚伯拉罕诸教——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置于非亚伯拉罕诸教的印度教和佛教之前。 这个类别有时也扩大到其他主要宗教团体,包括:巴哈伊教、锡克教和琐罗亚斯德教。

犹太教被列入“五大宗教”的原因,是因为它对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影响,也因为它与西方文化传统对西方历史的理解有关,然而这并非毫无争议。 从宗教人口统计学角度而言,犹太教并不适合列入主要宗教,因为世界上的犹太教徒数量,远远少于基督教徒、穆斯林(伊斯兰教徒)、印度教徒和佛教徒。 同样地,如果这个分类的定义是在国际上传播,那么犹太教也不适合列入其中,因为犹太教在历史上一直是一种。

许多学者将“世界宗教”类别与其他“包罗万象”的类别(如“新兴宗教”和“”)一起使用。 宗教学者史蒂文·J·萨特克利夫将这三个分类之间的关系,与英格兰足球联赛系统进行比较,形容“世界宗教”组成超级联赛、“新兴宗教”组成冠军联赛、“部族宗教”组成甲组联赛。 宗教学者指出,许多学者对被归入“部族宗教”等分类的宗教群体,重视程度不如“世界宗教”,他认为“部族宗教应该受到与更大的‘世界宗教’同等的尊重。”

历史
认为宗教的发展是区分为不同阶段,从开始的自然宗教到神话宗教,然后是教义宗教,最后是世界宗教或普世宗教;最后一个阶段在性质上有所不同,渴望被所有人接受,并基于抽象的原则和准则。他于1877年在这些宗教类别中,将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列为普世宗教(universal religions)。

科特和罗伯逊指出“世界宗教范式”的历史,与宗教研究作为一门学科的历史,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 它起源于宗教现象学的方法,该方法强调对宗教进行描述,而不是对宗教进行批判性分析。

通过等学者的努力,世界宗教范式被整合到整个教育体系中,他们于1969年组建“世界宗教教育夏普工作组”。 引入世界宗教范式的目的,是使西方教育不再仅限关注基督教。 然而,它以西方自由新教为基线,并通过自由新教规范和价值观的框架,来解释这些不同的宗教传统,包括强调神学是某一宗教的核心。 它还反映后启蒙运动的基督教,将不同宗教群体视为独特、互斥类别的方法。 此外,它反映1960年代英国的社会政治关注,而该范式就是在这种环境中产生。

随后,世界宗教范式超越学科范围,影响不同宗教群体的许多成员的“传达感知”。 世界宗教范式构成英国教育体系中宗教教学的框架,英国教师在所有三个关键阶段都被要求教授基督教;而到第三关键阶段结束时,他们还必须教授其他“五大主要宗教”:佛教、印度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和锡克教。 同样,许多国家的人口普查也反映了世界宗教范式的影响,因为人口普查只允许受访者描述自己信奉某一特定的宗教信仰,而实际上许多人同时认同各种不同的宗教传统。 这种互相排斥的宗教身份观念,不仅是西方社会的现象,在其他社会文化背景中也能找到;例如,印度教民族主义经常宣扬印度教和佛教是互相排斥的观点,尽管事实上有些南亚人混合着印度教和佛教习俗。

宗教学者塔拉·鲍德里克-莫罗内、迈克尔·格拉齐亚诺和布拉德·斯托达德表示“世界宗教范式既不中立也不自然,但它的社会权威源于两者的结合。”

批评
世界宗教范式的实用性,遭到许多宗教学者持续而严厉的批评, 指出许多学者对其表示“强烈反对”、 于1978年称其为“可疑类别”。

对世界宗教范式框架的主要批评之一,它是基于一种以尼西亚基督教的新教分支,作为基础的“宗教”模型。 第二个批评,它是植根于现代性话语,包括现代社会中存在的权力关系。 根据史密斯的观察心得,该框架是由西方学者从西方视角构建;他指出唯一被纳入其中的宗教,是那些“拥有足够的权力和数量进入我们(即西方社会)历史的宗教,无论其是塑造、彼此互动或阻挠历史”,即是代表“我们(即西方社会)必须应对的重要地缘政治实体。” 世界宗教范式框架还通过将活跃于特定宗教活动的识字精英,对特定传统的单方面解释,呈现为宗教权威来赋予特权,从而掩盖非识字、边缘化和本地实践者提出的其他解释。 例如,宗教学者苏珊娜·欧文指出:“作为世界宗教的印度教,并不包括作为乡村宗教的印度教。”

对世界宗教范式的第三个批评,它鼓励一种不加批判、自成一类的“宗教”模式。 它以抽象和本质化的形式,呈现每一种“世界宗教”,没有考虑到宗教的混合性。 例如,在讲授基督教时,它并不提及转世,因为这通常不被视为基督教的教义,但有些基督徒却相信转世。 第四个批评,它在选择关注“主要宗教”时,对什么是“主要”、什么“不是主要”做出价值判断。

教育学范式
许多宗教学者抵制对世界宗教范式的挑战, 据报道截至2016年,世界宗教范式仍在大学宗教研究入门课程中广泛存在。 许多讲师认为,向本科生解释对世界宗教范式的批判会很困难,因为这种批判对许多人来说太复杂,难以理解。 也有人为它的继续使用进行辩护,声称这是本科生所期望的内容,它反映他们在学校所学的成果。

有些学者主张完全摒弃世界宗教范式,科特和罗伯逊提出这样的观点:“继续不加批判地使用世界宗教范式,会滋生相对主义的自我沉思,而这种沉思在当代研究型大学中毫无立足之地。” 欧文认为“只要宗教研究继续将世界宗教范式作为默认方法(即使在解构之后),它就无法完成其人文主义任务”,因为它只会进行“知识转移”,而不是“批判性地参与文化和知识。” 有些学者用来教授宗教的另一种框架是“”范式,它强调的不是独特的宗教传统,而是个人的经历和实践。 另外一种选择是“”框架,它侧重于通过物质文化和实物来研究宗教。 欧文根据她的经验指出,许多学生在期待世界宗教范式时,会表现出“对替代方案的最初抵触情绪”;她以在利兹三一大学教授的宗教入门课程为例,该课程是按照主题而不是按照世界宗教范式构建,这在许多本科生中引起恐慌。

许多批评世界宗教范式的学者发现,他们不得不将其作为本科生入门课程的一部分来教授。 有些讲师花费大量课程时间来教授这个概念,之后又花费几节课时间来将其解构。 有些学者认为,即使使用世界宗教范式来教授学生,这也可能是鼓励他们批判性地思考,如何是分类形成的好方法。 例如,史蒂文·W·拉米主张向学生清楚地表明,世界宗教范式是一种“建构话语”的方式。 同样地,鲍德里克-莫罗内、格拉齐亚诺和斯托达认为,向本科生讲授世界宗教范式,有助于向学生解释“分类是一种社会行为。” 他们指出学生在完成这门课程后,不仅会更多地了解世界宗教类别中包含的具体宗教传统,而且还会“知道如何更好地审视周围的世界。” 为避免将不同宗教传统描述成僵化或同质的类别,泰穆·泰拉建议引入民族志案例研究,以更好地解释人们的生活现实与宗教传统的用途。

另见

  • 宗教比較

** 巴哈伊信仰与宗教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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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與其他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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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宗教人口列表
  • 宗教多元主义
  • 宗教战争
  • 宗教社会学
  • 唐代三夷教
  • 世界三大宗教
  • 发展最快的宗教

参考资料
引用来源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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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阅读
; 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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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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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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