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斯沃爾德訴康乃狄克州案

格里斯沃爾德訴康乃狄克州案是美國在1965年的標誌性案例,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美國憲法》權利法案代表對隱私權作為基本權利。該案涉及康乃狄克州的《》,禁止任何人使用「任何避孕、有助流產的用品」。美國最高法院以7比2表決結果,認為此法「違反婚姻隱私權」,並以隱私權為由宣告法律無效。其中美國最高法院認為隱私權的基礎在於親密關係,而在此案的案例中,隱私權被視為「防止政府入侵」的權利。

最高法院多數意見認為雖憲法未言及「隱私權」,然根據憲法諸多條款皆是以保障人民權利為目的,如美國憲法第九修正案即保留憲法所無規定權利屬於人民,因此康涅狄格州的禁止使用墮胎侵犯個人獨處權利屬違憲。

後續
多布斯訴傑克森女性健康組織案
2022年6月24日,最高法院在多布斯訴傑克森女性健康組織案以5比4的表決推翻了羅訴韋德案的判決後,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的多數意見書稱該裁決結果只適用於墮胎,不應影響其他實質性正當程序的前案。托馬斯則在獨自撰寫的協同意見書裡,聲稱在將來的訴訟中,應該要重新審理本案、勞倫斯訴德克薩斯州案及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

不同意見書批評多數意見拒絕判決先例,推翻可追溯到格里斯沃爾德訴康乃狄克州案(1965年)的先例,並表示「要不多數意見不真正相信自己的論據。若果真相信,那麼所有歷史無法追溯到19 世紀中葉的權利,都是不安全的。要麼多數意見是虛偽的,要麼新補充的憲法權利都受到了威脅。這兩者當中,自己選一個。」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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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arrow, David J. "Human Rights Hero: The Legal Legacy of Griswold v. Connecticut"." Human Rights (2011): 26-25.
  • Hasian Jr, Marouf. "Vernacular Legal Discourse: Revisiting the Public Acceptance of the “Right to Privacy* in the 1960s." Political Communication 18, no. 1 (January 2001): 89-105. Communication & Mass Media Complete, EBSCOhost (accessed March 2 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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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ohnson, John W. Griswold v. Connecticut: Birth control and the constitutional right of privacy. 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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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 山額夫人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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