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又稱「唯獨信心」)是路德宗及整個新教的核心教義。意思是:人在上帝面前被判無罪(稱義),不是因為行為或功德,而是因著上帝的恩典,單單透過信心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
從這教義的角度看,只有當一個罪人以信心領受上帝的赦罪時,基督透過為人類犧牲所成就的救贖,其功效益處才真正歸於他們。若沒有信心,這份赦罪便無法生效,其益處也隨之喪失。換言之,信心就是接受上帝赦罪的唯一管道。
因信稱義亦稱為「唯獨信心」:罪人得救,是藉著信心,而不是靠行為。《聖經》中有許多章節表達這個觀念,例如《羅馬書》第三章、《加拉太書》第三章及《以弗所書》第二章。其中「不是出於行為」這一句,明確排除了靠人神合作、結合信心與行為來得救的可能性。「唯獨信心」是「靠信心,不靠行為」的另一種說法。一個藉著信心得救的人,必然會行善;但這些善行是已得赦罪的結果,而不是赦罪的原因。
這一教義與天主教及東正教的觀點有所不同。後者認為,得救除了信心之外,還須以善行作補贖的配合。
概念
在艾福特發現「因信稱義」教義的情況。]]
聖經希臘文中,「稱義」這個動詞的意思是「被判為無罪」。}}基督教的原罪觀認為,人因墮落,無法憑自身力量達到真正的正義;唯有透過上帝所差遣的耶穌基督,作為替人類承擔過錯的犧牲,人才能真正從罪惡中獲得釋放、救贖。中世紀羅馬教廷强调,透过“善行”、“圣功”来得到称义;宗教改革則提出「唯獨信心」的教導,強調得救是憑信心而非行為。
在新教神學中,「唯獨信心」(Sola Fide)是《聖經》裡清楚的教義:罪人只要以信心接受耶穌為罪所付出的犧牲,就能得著救恩,經文強調信心是神所賜的恩典,是一份屬靈的禮物,而真正得救贖的人,必會因著上帝這個恩典而自然地結出善行。雖然恩典、信心與行為在信徒的現世生活中是不可分割的,但行為並非獲得救恩的條件,而是獲赦罪得救恩的結果。《以弗所書》指出:「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藉著信心。這不是出於自己,而是 神所賜的;這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 神所作成的,是在基督耶穌裡創造的,為的是要我們行各樣的善事,就是 神預先所安排的」《羅馬書》進一步說明,在稱義的教義中,恩典與行為彼此排斥:「既是靠恩典,就不憑行為;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
新教學者認為雖然信心是無形的,但它會透過行動顯明出來,如《馬太福音》所言:「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以及《雅各書》:「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這些《聖經》經文指出真正的信心必然結出可見的果子,但這些果子並不是構成稱義的基礎。
聖經相關章節
用來支持此主張之經節:
宗教改革
新教堅持「因信稱義」的教義,源自馬丁·路德對天主教販售贖罪券的強烈反對。贖罪券最終成為宗教改革的導火線。
路德自1505年進入修道院後,長期陷於信仰與靈性掙扎,深感自己罪孽深重,難以取悅上帝。直到他在威登堡大學教授聖經,深入研讀《羅馬書》一章17節「義人必因信得生」,才領悟人得救不是靠努力或功德,而是全憑上帝的恩典。這一領悟帶來他心靈上的釋放。
16世紀初,贖罪券濫發,教宗宣稱購買者可獲赦罪與救恩。路德認為此舉違背聖經真理,與《羅馬書》和《加拉太書》的教導相悖。1517年10月31日,他發表《九十五條論綱》,張貼於威登堡教堂門上,呼籲學術與教會討論,引發宗教改革。
1520年,教宗宣布路德為異端;翌年正式將他逐出教會。路德在沃木斯議會受審時堅持,除非以聖經證明他錯誤,否則不撤回主張。最終,皇帝查理五世宣布他為異端,並下通緝令。薩克森選侯腓特烈三世安排他在瓦爾特堡避難。
避難期間,路德翻譯聖經為通俗德文,使平民也能閱讀上帝的話語。1530年,教宗威脅以武力鎮壓改革派,路德派(即後來的路德宗)被逼脫離天主教會。
唯獨信心
年輕時,路德為尋求與聖潔的上帝和好,努力遵行天主教教義中的各種稱義途徑,包括齋戒、禱告和自我懲罰,卻仍感到絶望。直到他反覆研讀《詩篇》和《保罗书信》,才深刻領悟:人在上帝面前稱義,並非靠功德或贖罪行為,而是唯獨藉着信心。將此節翻譯為「唯獨藉著信心」(allein durch den Glauben)。強調得救完全不靠行為。此舉在天主教教內引起強烈反對,被斥為曲解聖經,然而,學者指出,一些天主教的聖經譯本同樣加入了「唯獨」一詞:例如1488年紐倫堡版本譯為「nur durch den Glauben」(僅靠信心);而廣為天主教採用的《七十士譯本》和《克萊芒武加大譯本》也常在希伯來文未出現的地方插入「唯獨」等排他性詞語(如申命記3:11、6:13,撒母耳記上10:19)。
- 4世紀教會聖師聖依拉略(St. Hilary)釋經時所指的「唯獨藉信心稱義」(拉丁文:Fides enim sola justificat)。
- 4世紀教會聖師奧古斯丁(四大拉丁教父之一)《關於信心與行為》:「唯獨信心,是上主的誡命」(拉丁文:solam fidem pertinere dei mandata)。
- 4世紀教會聖師、該撒利亞主教聖巴西流(四大希臘教父之一)教導「人本身沒有真正的『義』,唯獨藉信靠基督被稱為義」(通用希臘文:ἀλλ ̓ ἔγνω μὲν ἐνδεῇ ὄντα ἑαυτὸν δικαιοσύνης ἀληθοῦς , πίστει δὲ μόνῃ τῇ εἰς Χριστὸν δεδικάιωμένον)。
- 6世紀普瓦捷主教福圖內特斯(Venantius Fortunatus):「單靠信心已足夠」(sola credulitas sufficit)。
- 12世紀天主教嘉爾篤會創辦人聖勃路諾:「在毫無功德的情況下,唯獨藉信稱義」(justificatur sine omni merito: per solam fidem)。
- 12世紀天主教聖師伯爾納鐸:「唯獨藉信稱義」(solam justificatur per fidem)。
{{quotation|我們能為自己和為別人賺得一切有用的恩寵,為到達永生,和得到必須的世物。 ——《天主教教理》第2027條 。
东正教
東正教透過對「」的積極肯定,間接否定新教所主張的「唯獨信心」與「因信稱義」,認為稱義不僅是神的工作,也需要人的參與與配合,亦即「人神同工」。
称义的标准
《聖經》裏對於上帝宣布人為義一事討論得最明確詳盡的一本書是《罗马书》。作者保羅在《羅馬書》所提出的論據要點是:猶太人和外邦人都無法通过行為,无论是謹守摩西律法或僅是由於尊重本能的道德律而行善,在上帝面前獲得公義的地位。惟獨藉着相信耶稣基督,猶太人和外邦人才能得以稱義。《羅馬書》最後幾章(第12-15章)勸告信徒要有敬虔的行為,但不是为了称义,乃是称义之后出于感恩自然流露出的好行为。
参见
- 信念 (基督教)
- 称义
- 宗教改革
- 路德宗
- 五个唯独
- 惡人正機說,日本佛教的類似思想
- 《关于称义教义的联合声明》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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