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袋

鱼袋是中國、日本、朝鮮、越南一種官員配飾。它始于唐朝,按《宋史·舆服志》:“其制自唐始,盖以为符契也。其始曰鱼符...因盛以袋,故曰鱼袋”。武則天時曾改回原來的龜形,但旋即又恢復魚形。如久视元年十月十三曾定三品以上用金,四品用银,五品用铜。神龍初年時不限品軼,“赐紫(紫色服飾)则给金鱼,赐绯(緋色服飾)则给银鱼”。

宋朝基本沿襲唐朝制度,但也有創新,如宋仁宗又加用玉制,宋神宗時曾賜予岐、嘉二王玉鱼及玉带。《懒真子》的説法是宋朝的魚袋其實只是一個魚形的袋子,内已無魚符:“唐人用袋盛此魚,今人乃以魚為袋之飾,非古制也。”,用作標識身份,袋子用與位袍(官服)材質、顏色相同的絲綢製成。後來失去了標識身份的功能,變成官員在、等宮中重大場合、儀式配襯束帶的一種威儀具。後來又出現鍍金、鍍銀魚符,現代儀式所用的魚符是在一塊以鮫魚皮包裹的木材上鑲上金屬魚。
朝鮮
朝鮮魚袋制度始見於三國時代的高句麗,由於史料不足,實際情況不明。新羅於統一新羅末期開始定立魚袋制度。

高麗時代模仿宋朝官服制度制定各級官員服飾。鱼袋制度自仁宗時期实施,分为金、银兩種鱼袋。朝鮮王朝初期沿用高麗制度,官服佩魚袋,世宗時期廢除。

越南
越南魚袋制度始見於李朝,《歷朝憲章類誌·禮儀志》記載,李朝仿效宋朝章服制度,賜緋魚袋、金魚袋予官員。南宋周去非的《嶺外代答》也提到李朝使者「來投文書也,紫袍象筍,趨拜雍容。使者之來,文武官皆紫袍、紅鞓、通犀帶、無魚。自貢象之後,李邦正再使來欽,乃加金魚,甚長大...」。陳朝沿襲李朝制度,有不少文獻記載當時官員獲賜緋魚袋和紫金魚袋;黎利在後陳朝時曾經被賜金魚袋,稱帝他也向歸順的土司賜予金魚袋,惟此後再無記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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