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煩惱地法(),佛教阿毘達摩術語,為心所的分類方法之一,由說一切有部提出。大煩惱地法為與染污心相伴升起的心所,會帶來煩惱。《界身論》與《品類論》列出十項,合稱十大煩惱地法;《俱舍論》則只舉出其中六項,稱六大煩惱地法。
概論
大煩惱地法是個複合名詞,由煩惱(kleśa)與大地法(mahā-bhūmika)兩個名詞組成。字面意義為帶來煩惱的大地法,是只會與染污心相應而起的心所。
十大煩惱地法
《界身論》中舉出十大煩惱地法,《品類論》、《大毗婆沙論》與《雜阿毘曇心論》也都採納這個說法。
#不信
#懈怠
#失念
#心亂
#無明
#不正知
#非理作意
#邪勝解
#掉舉
#放逸
《大毗婆沙論》認為,大地法中的念、慧、三摩地、作意、勝解五者,與大煩惱地法的忘念、不正知、心亂、非理作意、邪勝解,其定義有重複之處;主要差別在於,大地法通於染污與不染污,大煩惱地法只有染污。
六大煩惱地法
《俱舍論》列六法,只採納其中的癡、放逸、懈怠、不信、掉舉等五者,認為失念、心亂、不正知、非理作意、邪勝解這五者應列在大地法中,又將大有覆無記地法中的惛沈併入於此,認為惛沈通於一切煩惱,應列在大煩惱地法中。
#癡(無明)
#放逸
#懈怠
#不信
#掉舉
#惛沈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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