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加可減機制

可加可減機制()是香港的一種監管公營服務機構的收費機制而訂立的機制,藉以限制公營機構加價的幅度,並要求在通縮時下調收費。

由於香港通脹持續高企,因此令港鐵自2010年起,有9年實施加價但只有1年實施減價(累計平均加幅逾31%),在2021年前被市民及政黨譏諷為「有加無減機制」。

緣起
過往社會一直都認為,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才會發生通縮,否則只會出現通脹。而一般社會對公用服務機構的收費監管,都開始於社會經濟急速增長、物價大幅飈升的年代。由於一般社會的消費物價指數都有參考公用服務的收費,但公用服務的收費亦會影響到物價指數,若社會對公用服務的加價漠視,就會使服務收費的增加墮入一個惡性循環裡。所以,這些價格的監管最初都是限制加價的幅度。

然而,通縮的出現,卻使這些公用事業機構有藉口不去減價。因為服務收費受到條例規範,公用事業機構可以辯稱「條例並沒有要求減價」之類的說話來避開社會對減價的要求。因此,立法者會要求對相關的法規加以修訂,俾使公用事業機構在社會經濟環境轉壞的情況下,需要降低收費,以保障市民大眾仍然能夠以合理的價錢去使用服務。

然而,在近年通脹持續高企情況下,可加可減機制的出現,卻違背當初訂立機制原意。因為現時只要港鐵可加可減機制加幅超過1.5%後便沒有「暫緩加價」安排(家庭月入中位數按年變動出現負數的年份除外),公用事業機構又可以辯稱「可加可減機制要我加價就要加價」之類的說話來避開社會暫緩加價的要求。

專營巴士
2006年1月10日,行政會議通過向城巴、九巴和新大嶼山巴士批出為期10年的專營權,以及「可加可減」的新票價機制。新機制和相關的優惠措施在2月19日實施,優惠為期3年。而在周日或公眾假期為長者提供HK$2或半價(以較低者為準)的車費優惠,則提早由1月28日推行。

票價調整方程式的運算結果並不是票價調整的自動決定因素,根據現時的專營巴士票價調整安排,當局在釐定專營巴士票價水平時,會考慮一籃子的因素,包括:
#自上次調整票價以來營運成本及收益的變動;
#未來成本、收益及回報的預測;
#巴士公司需要得到合理的回報率;
#市民的接受程度及負擔能力;
#服務的質和量;以及
#票價調整幅度的方程式(0.5 x [http://www.censtatd.gov.hk/hong_kong_statistics/statistical_tables/index_tc.jsp?charsetID=2&tableID=019 工資指數變動] + 0.5 x [http://www.censtatd.gov.hk/hong_kong_statistics/statistical_tables/index_tc.jsp?charsetID=2&tableID=052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 -0.5 x 生產力增幅)運算結果。
當局會每季運算票價調整方程式,若發現方程式運算結果達到-2%的水平以外,當局就會主動全面檢討票價。

例如根據2008年3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及2007年第四季運輸業工資指數,方程式的運算結果是+4.67%,詳細算式如下:
0.5 × 6.811% + 0.5 × 3.838% - 0.3% × 26/12 = 4.67%
其中
*6.811% 為[http://www.censtatd.gov.hk/hong_kong_statistics/statistical_tables/index_tc.jsp?charsetID=2&tableID=052 2006年1月至2008年3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 = 100%×(108.2-101.3)/108.2
*3.838% 為[http://www.censtatd.gov.hk/hong_kong_statistics/statistical_tables/index_tc.jsp?charsetID=2&tableID=019 2006年第一季至2007年第四季運輸服務業名義工資指數的變動] =100%×(151.5-145.9)/145.9
*0.3% × 26/12 是因為在2006年時考參了十年(即由1995年至2004年)的數據而推算出每年的生產力增幅為0.51%,因此預設了一個以每年計算0.3%(即0.5 x 每年0.51%)的負數值。而2006年1月10日至2008年3月一共有26個月,因此把26個月再除以12以化為年。。

2008年5月20日,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宣布,行政會議批准5間巴士公司的加價申請,加幅介乎2 - 7.24%,6月8日生效。鄭汝樺表示,行政會議審批巴士公司的加價申請時,已充分考慮及平衡2006年通過的巴士票價調整安排中的各項相關因素。

2009年3日26日,運輸及房屋局表示,由於政府統計處在人手運算時發生失誤,導致要重新計算最該季度的方程式。修訂後的方程式結果是-1.26%,並未達致啟動檢討巴士票價機制的-2%,因而未能啟動巴士票價可加可減機制。

2009年12月8日,經過三年的實施,行政會議通過,繼續採用2006年開始的專營巴士「可加可減」票價機制,並繼續沿用方程式的項目和比重,而方程式中生產力增幅的數值會定為零,直至三年後再作檢討。 在評估專營巴士公司的合理回報率時,則沿用固定資產平均淨值回報率9.7%作參考,並繼續以此作為巴士公司與乘客均分回報的啟動點。由於方程式中生產力增幅的數值會定為零﹐因此票價調整幅度的方程式將簡化為

票價調整幅度的方程式 = (0.5 x [http://www.censtatd.gov.hk/hong_kong_statistics/statistical_tables/index_tc.jsp?charsetID=2&tableID=019 工資指數變動] + 0.5 x [http://www.censtatd.gov.hk/hong_kong_statistics/statistical_tables/index_tc.jsp?charsetID=2&tableID=052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 )

2011年4月19日,行政會議批准九巴及龍運巴士的加價申請,平均加幅分別為3.6%及3.2%,5月15日生效。鄭汝樺表示,行政會議審批有關巴士公司的加價申請時,已充分考慮及平衡2009年修訂的巴士票價調整安排中的各項相關因素。

2013年2月19日,行政會議批准九巴的加價申請,平均加幅為4.9%,3月17日生效。張炳良表示,行政會議審批有關巴士公司的加價申請時,已充分考慮及平衡2009年修訂的巴士票價調整安排中的各項相關因素。

2014年6月10日,行政會議批准九巴的加價申請,平均加幅為3.9%,7月6日生效。張炳良表示,行政會議審批有關巴士公司的加價申請時,已充分考慮及平衡2009年修訂的巴士票價調整安排中的各項相關因素。

2019年1月8日,行政會議批准新巴及城巴(香港島、九龍、過海及深圳灣口岸路線)的加價申請,平均加幅分別為5.8%及7%,1月20日生效。陳帆表示,行政會議審批有關巴士公司的加價申請時,已充分考慮及平衡2009年修訂的巴士票價調整安排中的各項相關因素。另外,,行政會議同時通過繼續採用2006年開始的專營巴士「可加可減」票價機制,並繼續沿用方程式的項目和比重,而方程式中生產力增幅的數值會定為+0.3%,直至三年後再作檢討。在評估專營巴士公司的合理回報率時,則修訂固定資產平均淨值回報率8.7%作參考,並繼續以此作為巴士公司與乘客均分回報的啟動點。

2021年3月16日,行政會議批准4間巴士公司的加價申請,加幅介乎5.8% - 9.8%,4月4日生效(新巴及城巴則於翌年1月2日實施第二階段加價,平均加幅分別為3.2%)。陳帆表示,行政會議審批有關巴士公司的加價申請時,已充分考慮及平衡2009年修訂的巴士票價調整安排中的各項相關因素。

2023年5月30日,行政會議批准5間巴士公司的加價申請,加幅介乎3.9% - 7%,6月18日生效。林世雄表示,行政會議審批有關巴士公司的加價申請時,已充分考慮及平衡2009年修訂的巴士票價調整安排中的各項相關因素。

2024年12月17日,行政會議批准3間巴士公司的加價申請,加幅介乎4.3% - 7.5%,2025年1月5日生效。李頌恩表示,行政會議審批有關巴士公司的加價申請時,已充分考慮及平衡2009年修訂的巴士票價調整安排中的各項相關因素。

票價增加列表
巴士短期票價優惠列表
公屋租金
《2007年房屋(修訂)條例》引入以住戶收入為基礎的新租金調整機制,按公屋租戶收入的變動而上調或下調公屋租金,修訂條例於2007年6月獲立法會通過,支持的大多為民建聯地區地區直選和自由黨功能組別議員,並於2008年1月1日起實施。在審議條例草案期間,法案委員會曾詳細討論新租金調整機制的運作以及收入指數的計算方法。

在此新機制下,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須每兩年進行公屋租金檢討,並須就收入指數的變動調整租金。房委會只有在整體公屋租戶家庭收入增加的情況下,才可調高公屋租金,上調的上限為+10%。相反,如整體居民收入下降,房委會亦必須減租。

住戶收入的數據是根據房委會的入息抽樣統計調查蒐集所得。房委會會每月在全港公屋中抽選2 000個租戶進行入息調查。被選的租戶會收到有關通知書和入息申報表,以申報他們的收入,從而推算公屋租戶收入。有關入息申報表是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5(1)條發出,屬強制性申報,被抽樣選出的租戶必須遵照有關條例的規定,如實申報所需資料。其後於2023年10月1日起,為加打擊濫用公屋,房委會會每季在全港公屋中挑選一部分住戶進行入息調查申報,之後每兩年再次申報。

第一次按此機制作租金調整,平均加幅為+4.68%,已於2010年9月1日起生效;而第二至第五次按此機制作租金調整,每次平均加幅為+10%,分別於2012年、2014年、2016年及2018年9月1日起生效;而第六次按此機制作租金調整,平均加幅為+9.66%,已於2020年9月1日起生效;而第七次按此機制作租金調整,平均加幅為+1.17%,已於2022年10月1日起生效。而第八次按此機制作租金調整,平均加幅為+10%,已於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

失誤
在2009年4月15日,運輸及房屋局表示,由於政府統計處在人手運算時發生失誤,導致要重新計算最該季度的方程式。修訂後的方程式結果是-1.26%,並未達致啟動檢討巴士票價機制的-2%,因而未能啟動巴士票價可加可減機制。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09-04/08/content_2285763.htm 可加可減」認受性存疑],《香港商報》,2009年4月8日
*[http://www.legco.gov.hk/yr11-12/chinese/panels/tp/papers/tp_apf.htm 交通事務委員會(文件)]
*[http://hk9707.blogspot.com/2009/09/blog-post_25.html 香港 1997 ~ 2007(特區十年史)- 2.4 為減價角力]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12/16/P200912160331.htm 立法會: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恢復二讀辯論《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發言全文]
*[http://www.legco.gov.hk/yr06-07/chinese/bc/bc01/general/bc01.htm 香港立法會《2007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https://sarg-merit-fault.blogspot.hk/2012/05/blog-post_24.html 分析《2007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通過的後果, 含有表決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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