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
果阿宗教裁判所(,)是葡萄牙宗教裁判所在葡屬印度的延伸。其目標是加強天主教的正統性和對教宗的效忠。果阿宗教裁判所迫害印度教徒並摧毀印度教寺廟,以實現皈依。
實施與後果
遊行。 這是一年一度公開羞辱和懲罰異端的活動,遊行隊伍中包括首席宗教裁判官、多明我會修士、葡萄牙士兵以及被判處火刑的宗教罪犯。]]
葡萄牙副主教米格爾·瓦茲(Miguel Vaz)發出呼籲,要求在葡萄牙的印度殖民地建立宗教裁判所。 根據印葡歷史學家 (Teotónio de Souza) 所述,最初的呼籲針對的是「摩爾人」(穆斯林)、新基督徒、猶太人以及那些參與傳播「Gentility」和異端邪說的印度教徒,這使得果阿成為葡萄牙人迫害的中心。
1567年,在耶穌會士和果阿省教會議會的要求下,殖民政府頒布了反印度教法律,旨在終止天主教徒眼中的異端行為,並鼓勵人們皈依基督教。這些法律禁止基督徒僱用印度教徒,並規定印度教徒的公開禮拜活動屬於非法行為。 印度教徒被迫定期聚集在教堂,聆聽基督教教義或對其宗教的批判。 果阿宗教裁判所焚毀了梵语和马拉提语的印度教書籍。 此外,該法也禁止印度教祭司進入果阿主持印度教婚禮。違反規定的非天主教徒將受到各種形式的懲罰,例如罰款、公開鞭笞、流放至莫桑比克、監禁、處決、火刑或焚燒人偶,這些懲罰均由葡萄牙基督教檢察官在信仰审判下令執行。
宗教裁判所主要針對被指控秘密信奉其先前宗教的新基督徒,以及被指控參與16世紀新教革命的「舊基督徒」()。 罪犯中還包括涉嫌不正常性行為(如肛交、口交、人獸交等)的人,他們受到了嚴厲的懲罰。
宗教裁判所於1560年設立,1774年至1778年間被短暫抑制,此後一直持續到1812年才被廢除。 強迫皈依導致了秘密印度教徒的現象(在冒充基督徒的同時秘密信奉印度教),被指控的人被監禁;根據刑事指控,如果定罪甚至可能被判處死刑。 審判官也扣押並燒毀了所有用梵文、荷蘭語、英語或孔卡尼語寫的書籍,懷疑它們包含異端或新教材料。
葡萄牙帝國在亞洲的目標是鎮壓伊斯蘭教、傳播天主教、貿易香料。 葡萄牙人受到傳教熱情和不寬容的引導,例如 Roberto de Nobili(綽號“白婆羅門”)的馬杜拉(Madura)傳教團,以及前往莫臥兒皇帝阿克巴大帝宮廷的耶穌會傳教團,以及宗教裁判所強迫Malankara教會屈服於天主教會。
從 1561 年宗教裁判所開始到 1774 年暫時廢除,大約有 16,000 人被指控。 1812年果阿宗教裁判所被廢除時,果阿宗教裁判所的大部分紀錄被焚毀。
向當地神靈供奉等行為被視為巫術;這成為17世紀東方宗教裁判所的重要焦點。
在果阿,宗教裁判所也起訴違反印度教或穆斯林儀式或節慶的人,以及干擾葡萄牙人改變非基督徒信仰的人。 宗教歧視隨著1838年葡萄牙憲法和隨後《果阿民法典》引入世俗主義而結束。
参见
- 印度基督教
- 圣多马基督徒
** 叙利亚-玛拉巴礼天主教会
- 伽利略事件
- 瑪拉諾
- 葡屬印度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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