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垃圾焚化廠

臺東垃圾焚化廠為一座位在臺灣臺東縣臺東市臨海地區的一座垃圾焚化廠,該座焚化廠原為達和大豐環保公司以BOO形式獲得經營權,目前其產權已轉交給臺東縣政府環保局管理,並且目前焚化廠2023年2月2日正式啟用。

研究顯示,撇開台東先天的地理及資源上的劣勢,台東長期以來的地方政治生態問題是導致台東有限的資源被浪費,至今建設落後的原因。而臺東垃圾焚化廠就是案例之一。,並且,達和大豐環保公司與環保署之間簽訂每天處理300噸家戶垃圾的「保證下限量」合約,因此,若進廠垃圾的焚燒量低於300噸,環保署便會違約,須賠償達和大豐環保公司。

2000年(民國89年),臺東垃圾焚化廠之興建案通過環評,但隨即遭到當地的地方自救會激烈反彈。然而2002年(民國91年)5月,臺東垃圾焚化廠依然正式動工。

2008年(民國97年),達和大豐環保公司在保安林地上興建沉砂池等設施,以及,原規劃焚化廠建築之興建高度只能高地面三層樓,然而實際興建完成後卻是地面六層樓。臺東縣政府方面認定整座焚化廠多處設施均是違建。

2011年(民國100年),第二次仲裁結果出爐,法院裁定雙方終止合約,臺東縣政府須以新臺幣19.6億元買下焚化廠之產權。而這筆經費由環保署每年補助新臺幣1.23億元並以16年分期付款,另外,臺東縣政府每年也額外編列1,100萬元的維護費用,以確保焚化廠隨時處於備用狀態。截止自此臺東縣政府已在此案上耗費高達20億元。

2012年,臺東縣政府正式接收臺東垃圾焚化廠。

2014年(民國103年),因臺東縣境內多處圾垃掩埋場容量即將用罄,加上原委託屏東縣崁頂垃圾焚化廠處理的垃圾,近日來因為崁頂垃圾焚化廠歲修停工,以及鄰近高雄市調漲垃圾處理之費用從每公噸800元調漲至每公噸2307元,但仍遭到縣議會及諸多當地居民反對重啟。

2015年(民國104年)10月,時任臺東縣縣長黃健庭針對焚化廠重啟聲浪表示,雖然臺東垃圾焚化廠當前處於停機備役狀態,但面臨高屏地區之焚化廠拒收臺東縣之垃圾的狀況下,必須隨時做好重啟焚化廠之準備,然而因當初接收時,廠內已多處結構與設備有鏽蝕之狀態,如需將其還原到可使用之狀態,預估將需要3億元之修復經費。

2019年(民國108年)9月,台東縣議會以10票比8票通過「重啟焚化爐修繕預算案」。

2020年5月為解決垃圾問題,縣府打算重啟焚化廠,預計2年後開始運作。

2023年2月2日正式啟用。

諸元

  • 焚化爐數:2座
  • 焚化爐型:製連續混燒式機械爐床
  • 燃燒熱值:2300 千卡/公斤
  • 設計處理量:300噸/天
  • 回饋設施:無

參見

  • 臺灣垃圾焚化廠列表
  • 臺灣垃圾掩埋場
  • 焚化爐
  • 垃圾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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