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鐸獎

師鐸獎,全名師鐸獎、教育奉獻獎及資深優良教師表揚大會,於1982年由中華民國教育部創設,由當時的臺灣省、臺北市與高雄市輪流主辦,每年經地方、中央初審、複審、決審的流程,遴選出全臺灣各類組特殊優良教師,並公開頒獎表揚。2000年師鐸獎由臺北市主辦,共表揚來自全臺灣173位各種教育類別的特殊優良教師。2001年至2009年師鐸獎停辦,2010年復辦。

受獎資格
#從事教職盡心盡力,有具體成效且深受家長、學生及多數教師尊敬。
#充分發揮專業精神及教育愛,具有端正教育風氣之特殊事蹟。
#對各項教育專題、課程發展、教材教法及教具之研究、改進、創新或發明,有具體成效,足資推廣。
#推行教務、學務、輔導、總務等校務工作有具體績效。
#執行教育政策成效卓著。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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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1219191203/http://www.teach.mcu.edu.tw/ 中華民國教育部師鐸獎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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