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副院長

司法院副院長,擔任司法院大法官並為中華民國司法院之副首長,並於司法院院長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任憲法法庭之審判長。依據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二項但書規定,先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投票同意後任命之,不受任期之保障。宣誓就職時由總統監誓。

為確保法官超然於黨派及保持司法獨立,自1999年起的院長及副院長均為無黨籍。但實際上,大法官、院長及副院長的提名和任命仍有一定程度上的政治影響。目前副院長暫時出缺。

歷任副院長
行憲前
行憲後
現今在世的前司法院副院長
*最近一位去世的前司法院副院長為汪道淵(任期1987年5月1日-1993年5月1日),於2011年6月4日去世,享壽97歲。

參考資料
註釋
參見
*司法院
*司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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