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省()是日本中央省廳之一。負責地球環境保全、防止公害、废棄物對策、自然環境的保護及整備環境。
前史、沿革
- 1956年(昭和31年)5月1日:日本正式發現水俣病
- 1964年(昭和39年)3月27日:內閣會議決定設置公害對策推進連絡會議
- 1967年(昭和42年)8月3日:公害對策基本法公布,即日施行
- 1970年(昭和45年)7月31日:內閣設置公害對策本部
- 1970年(昭和45年)11月24日:召集第64回臨時國會(通稱公害國會),制定14條公害對策法案
- 1970年(昭和45年)12月28日:日本首相佐藤榮作裁定新設環境保護廳(暫稱)
- 1971年(昭和46年)7月1日:環境廳成立
:由內閣公害對策本部(含總理府公害對策室)、厚生省(厚生大臣官房國立公園部、環境衛生局公害部)、通商產業省(公害保安局公害部)、經濟企劃廳(國民生活局一部分)、林野廳(指導部造林保護課一部分)等環境相關部署合併成立
- 2001年(平成13年)1月6日:中央省廳再編,環境廳改組為環境省。厚生省移交廢棄物處理業務。
- 2005年(平成17年)10月1日:成立內部部局(環境管理局改組)與地方支分部局(与地方環境對策調査官事務所整合)
- 2012年(平成24年)9月19日:原子能管制委員會設置法施行,成立外局——原子能管制委員會。
組織
幹部
- 環境大臣
- 環境副大臣
- 環境大臣政務官
- 環境事務次官
- 地球環境審議官
內部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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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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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害健康被害補償不服審查會
- 有明海、八代海綜合調查評價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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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時水俁病認定審查會
設施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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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機
- 公害對策會議
地方支分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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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島地方環境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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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局
- 原子能管制委員會
轄下法人
- 国立環境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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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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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
以下是各部門高層管理人員。
- 事務次官:鎌形浩史
- 地球環境審議官:森下哲
- 大臣官房長:正田寬
- 大臣官房政策立案總括審議官:和田篤也
- 大臣官房環境保健部長:田原克志
- 總合環境政策統括官:中井德太郎
- 地球環境局長:近藤智洋
- 水・大氣環境局長:小野洋
- 自然環境局長:鳥居敏男
- 環境再生・資源循環局長:山本昌宏
- 次長:森山誠二
註釋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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