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縉彥(),字濂源,号坦公,又号外方子,别号大隐,河南新鄉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中辛未科進士,户部观政,歷任清涧、三原知县、后入京为户部主事、郎中,累迁翰林院检讨、兵科都给事中。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清晨,時任兵部尚書的張縉彥主動打開正陽門,迎劉宗敏軍隊,崇禎帝在景山自縊。
清军入关後,張縉彥回乡反大顺,遭大顺刘汝魁部击败。張縉彥遂退守山寨,他對南明福王寫奏疏編造自縊朝房窗欞折,被李桂抱救,痛罵李自成的丞相牛金星說降被怒加刑,自言集義勇擒偽官,收復列城。是時刑部尚書解學龍(1585-1645)上呈「從逆諸臣六等罪案」的部議。張縉彥列入第一等「助賊」罪,而大學士王鐸、張二人乃兒女親家,薦之,馬士英納其賄,「即授原官,予總督河北、山西、河南軍務印,聽便宜行事。」。顺治三年(1646年)被洪承畴招降。十年(1653年),授山东右布政使。十一年(1654年),遷浙江左布政使。十五年(1658年),擢工部右侍郎。十七年(1660年)二月,被順治帝申斥:「在都辦事平常,且耽情詩酒,好廣交游,沽名取悅,殊失大臣靖共之誼」,降四級調外用。隨即授江南按察使司僉事分巡徽寧道。八月,被御史蕭震參劾「(明季任職兵部尚書時)交通闖賊,開門納款,士民共為切齒。我皇上定鼎之後,縉彥踉蹌投誠,不惟待以不死且加錄用。為縉彥者正當洗心革面以圖報稱,乃守藩浙江,刻有《無聲戲二集》一書,詭稱為『不死英雄』以煽惑人心。入為工部侍郎,復包藏禍心交結黨類」,順治帝交議政王大臣九卿科道會議。十一月,議政王大臣九卿科道會議定擬處斬立決具奏,順治帝予從寬免死,革職、追奪誥命、籍沒家產,流徙寧古塔。在北地與吳兆騫、姚琢之、錢威、錢虞仲、錢方叔、錢丹季等結成詩社為“七子之會”。終老當地。
著作
*《菉居封事二卷》,張縉彥撰,张明弼辑,崇祯刻本
*《宁古塔山水记》一卷,附《域外集》一卷,张缙彦撰 清康熙松石斋刻本
*《岱史十八卷》,明查志隆撰,张缙彦删补,明万历十五年载相尧刻,清顺治康熙增修本
*《依水园文集前集》二卷,《后集》二卷,张缙彦撰,清顺治刻本
*《菉居诗集》一卷,张缙彦撰,明末刻本
*《菉居文集》二卷,张缙彦撰,清顺治刻本
*《禹峰先生文集》二十四卷,清彭而述撰,张缙彦、夏嘉瑞评,清顺治十六年张芳刻本
家族
曾祖張行高。祖父張登。父張問仁,貢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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