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簡稱學務)為各國高等教育機構中專司學生服務與支持的部門或處室,以促進學生成長與發展。在該領域工作的人,常稱做學務工作者或學務專業人士。學務工作者可為高等教育機構的學生提供服務與支持。起初學生事務由「」與「男生訓導長」主理,具有鮮明的性別立場。後來學務領域在1950年代,開始大幅度擴展到歐陸地區,但其最高峰則落在1990年代的博洛尼亞進程,滿足國際學生的大量需求。其他國家(如烏拉圭)的學務領域仍舊不成熟,直到國際學生需求增加才開始出現專業學務活動。
南非
在南非,學生事務直到1994年南非種族隔離結束後,才成為一門單一專業領域。如同其他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國家,南非各大學大幅跟隨美國學生事務管理的模式。由於南非被訂為開發中國家,因此於開發中國家在學生事務原則實務上的困難,會以南非的案例作為典範。
英國
英國的學生事務起源於牛劍模式與英格蘭裔美國人「學校為代位父母」的觀念,賦予大學管理學生生活的義務。然而,1992年以前的英國專業學務管理機構開始在新大學設立,之後學務部門成為所有英國大學的特色機構。
美國
手冊中學生生活的理想描繪。]]
美國的學生事務專業是「從校園往上發展,而非從理論往下延伸。」早期美國的高等教育機構是以牛劍教育模型為基礎;因此,大部分早期學務機構就是宿舍,助教住在學生宿舍區中。這些助教被認為是美國學生事務專業的先驅者;通常,他們的角色為訓導長與代位父母。早期學務工作者著重於控制學生,不同於現代著重於學生的整體發展,但兩者在學生福利與救助方面皆樂於承擔。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隨著贈地大學成長、招生人數增加、出現女性學生等,職業主義思想開始影響學界,學術機構首長被視為「道德表率之首。」這些顯著改變,使得首長需要增加職員去處理財政與教職員招聘等議題。
首次出現的學務專業人士,為、男生訓導長與個人事務諮商師。許多早期訓導長皆定位為「教導博雅教育的角色。」考利(,1937年)認為第一位男生訓導長為1890年哈佛大學的;第一位女生訓導長為1869年歐柏林學院的阿德麗亞·約翰斯頓(),由原先的女校長改名為女生訓導長。1892年,芝加哥大學的愛麗絲·弗里曼·帕爾默成為第一位一開始擁有女生訓導長職稱的學務專業人士。
參考文獻
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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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singer, J. (2003). More Power for Provosts. The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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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SPA Standards of Professional Practice. NASPA. Retrieved on 20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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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外部連結
*[http://www.iasasonline.org/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tudent Affairs and Services]
*[http://www.ecsta.org/ European Council for Student Affairs]
*[http://www.naspa.org/ Student Affairs Administrators in Higher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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