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 jure

de jure(,),中文譯作法律上名義上法理上,是来自拉丁語的法律術語,與de facto(事实上)相對。

在英语中,它表示“法律上規定的情況”,尤其指雖有規定但實際上並非如此的情況。雖然de jure是法律用語,但是有時候也會在法律以外的語境下使用。此詞使用時絕大多數時候都會與de facto並列,以突出理想與現實的差別。此詞語通常以形容詞方式使用、以斜體字書寫。

在商業上,de jure也會用來形容滿足所有法律要求、已經正式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即使沒有滿足成立公司相關的要求,實務上存在的公司也可能獲得責任限制的保護()。

举例

  • 在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宪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未规定国家必须由中国共产党领导。
  • 在名义上,英国王室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尽管其中的许多如今已不再行使)。

*唐納德·川普於2025年3月1日签署將英語定為美國的官方語言。英语正式在全美国获得法律上的官方语言地位。

注释
參考資料
參見

  • de fac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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