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即公安部十五局,与中国民用航空空中警察总队(简称空警)合署办公,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内设机构。民航公安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领导为主。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主要负责归口指导全国民航机场、民航办公、工作、生活区的专业公安机关工作。

历史
1981年4月11日根据《国务院批转民航总局、公安部关于组建民航公安机构的请示报告》(国发〔1981〕109号),由公安部、民航总局共同组建民航公安机构,列入公安部编制序列,受民航总局和公安部双重领导的专门公安机构。民航大区管理局设公安处。民航各省管理局设公安分处。民航各机场设公安派出所。以所在单位的“横向领导”体制为主。

随着民航机场下放地方政府属地化管理改组为企业,有的民用机场建成运营后从未划归民航系统管理。2002年后,除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所属机场的公安机构和西藏自治区内机场的公安机构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所属机场的公安机构外,其它省以下民航公安机关全部划归属地管理。因此,既有民航管理局公安机关、也有民航机场公安机关、地方民用机场公安机关、还有隶属于航空公司的空警。

2019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公安部十五局)实行公安部与中国民航局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领导为主。

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承担下列职能:

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机构
管理的机构

  • 首都机场公安局(正司局级)
  •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公安局(正处级)

** 办公室
** 空防警卫支队
** 刑侦支队
** 治安消防支队
** 交通巡察支队
** 洛阳分院公安分局(加挂“洛阳机场公安分局”牌子)
** 遂宁分院派出所
** 广汉分院派出所
** 绵阳分院派出所
** 新津分院派出所

直属机构
注释
参考文献
参见

  • 交通运输部公安局
  • 公安部铁路公安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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