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省份

伊朗全國劃為31個(),省會()多設於當地最大的城市。各省設有一名省長(),其人選由內政部長指定,並由內閣批准。

在1950年以前,伊朗只有12個省。1950年,伊朗改革行政区划,將原有的12個省改為10個。1960年以後,一些地區被提昇到省級地位,伊朗的省数量增加到現在的31個。

省份列表
注:厄尔布尔士省是伊朗议会2011年6月批准新设的省,割德黑兰省西部4个县为其行政区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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