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莎朱古力

金莎巧克力()是意大利糖果廠佛列羅旗下的巧克力品牌。巧克力內有一層薄脆,外面蓋著巧克力及榛果碎顆粒,而內餡裡則包著榛果酱和蛋奶酱流心、及一-{粒}-榛果,每顆巧克力均以金色錫箔紙包裝、白色立體小貼紙貼在金色鋁箔紙上,再以咖啡色小紙杯裝載。

早期的金莎巧克力都是意大利製造,但現在金莎巧克力已由費列羅授權加拿大、德國和波蘭製造。佛列羅旗下產品還有榛果醬能多益(Nutella),因此,屢傳出金莎巧克力的內餡原料正是能多益,但並未受到證實。

種類
*金莎(-{Ferrero}- Rocher)
*朗莎(朗多皮諾,-{Ferrero}- RondNoir):被薄脆所包圍,以黑朱古力忌廉包著一-{粒}-黑朱古力珍珠(期後推出新配方為以杏仁在中心),外層灑上黑朱古力。
*雪莎(拉斐爾椰子美點,-{Ferrero}- Raffaello):被薄脆所包圍,以牛奶忌廉包著一-{粒}-杏仁,外層灑上椰絲。

軼聞
金莎巧克力的義大利文名稱「Rocher」來自1858年法國露德聖母對聖伯爾納德顯現的地點,馬撒比耶石洞()。創始人彌額爾‧費列羅()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多次對外表示公司的成功歸於露德聖母的轉禱。其本人亦每年赴盧爾德朝聖,並多次贊助朝聖地。

侵權官司
费列罗於1985年在香港設立公司推廣產品,其後於1990年和1993年分別在香港及台灣註冊「金莎」商標,但未在中國大陸註冊。張家港市一間乳品廠向中國註冊「金莎」为商标,公司易名為蒙特莎,並推出價錢較便宜的「金莎Tresordore」朱古力系列。

2003年,费列罗在中國起訴蒙特莎侵權,要求蒙特莎賠償人民幣70萬元;但天津市人民法院判決费列罗敗訴,指蒙特莎在中國的知名度較费列罗更大。2006年1月,费列罗上訴得直,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介入,要求复審。

在數年的審訊中,雙方爭論誰最先在中國發售。蒙特莎聲稱他們早於1990年已引入Tresordore,並委托本地公司設計及包裝;费列罗則指他們的朱古力早在1984年已在中國發售。對於兩者近似的包裝,蒙特莎的代表律師反駁,該包裝早在1970年代已設計好,誰發明它仍很難說。

該宗侵權官司引起歐盟普遍關注。2006年11月,英國駐歐盟代表及歐盟貿易專員彼得·曼德爾森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部長薄熙來引用金莎官司,對中國的盜版及保護外資的法律表達關注。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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