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性工作者的暴力行為包含對於性工作者的傷害、剝削、歧視、暴力、壓迫的行為。由於大部份性工作者為女性,所以大多數的性工作受害者也是女性,且與社會普遍存在的蕩婦羞辱、道德標準、法律政策以及從業環境有關,而這卻被社會普遍容忍與接受,並且也很少施以同理,覺得性工作者活該受暴。
形式
性工作者遭受的暴力常常來自嫖客對性工作者的言語羞辱、肢體暴力、性侵、白嫖、洗劫,皮條客的剝削、人口販運、軟禁等等,以及來自警察的執法不當行為,尤其在懲罰賣淫的國家更為嚴重,警察常常收取保護費和性剝削,同時也會有衛道人士基於個人道德標準對娼妓施暴。
白嫖
購買性服務卻不支付費用。澳大利亞性工作法規改革維多利亞州發言人麗莎·達利莫爾(Lisa Dallimore)認為如果性交易結束後不付款,是對性工作者的剝削。
在臺灣購買性服務後不付款被規範為詐欺性交罪,臺灣司法認為法律所要保障的利益,並不限於合法的利益,雖然如性交易等違反善良風俗之利益,也不應被他人所剝削,如果法律不去保護這些性工作者利益,加害人就會認為他們不必負擔任何法律責任而更加恣意妄為,反而會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
參見
*蕩婦羞辱
*國際終止對性工作者的暴力日
*性工作者人權
*警察執法不當
参考资料
- [http://antibonewomen.blogspot.tw/2014/11/blog-post_10.html 最新研究顯示北歐模式減低暴力:何以毫無回響?]
- [http://www.bbc.co.uk/ukchina/trad/uk_life/2014/12/141218_life_prostitutes_protest 不滿暴力對待 倫敦性工作者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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