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法(),或成文法律()、法章、制定法。指由立法機構通過,段落分明的成文法則,香港自身使用的「Ordinance」則譯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將其法律名稱中的「法」字英譯為「Law」。中華民國舉凡法、律、條例、通則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皆譯「Act」。
參考文獻
參閱
*不成文憲法
*法規
*成文法則
*習慣法
*判例法
*欧陆法系
*法律體系
*十二铜表法
*英国政治
*民法典
*大清律例
*行省 (法国)
*香港法例
*逆權侵佔
*僱傭條例 (香港法例第57章)
外部參考
- [http://www.law-lib.com.cn/lw/lw_view.asp?no=6427 宋飞: 制定法、成文法概念的比较研究]
- [http://www.parliament.uk/about/how/guides/factsheets/legislation/ Parliamentary Fact Sheets] United Kingdom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