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賣局新竹支局

專賣局新竹支局位於臺灣新竹市東區,最初是臺灣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新竹支局」的廳舍,現為臺灣菸酒公司新竹營業所,未來將活化再利用。該建築是在1930年代由梅澤捨次郎設計建成,於2001年5月31日以「新竹專賣局」的名稱公告為新竹市市定古蹟,後來在2015年1月21日調整古蹟範圍,之後更於2019年10月14日更改古蹟名稱為「專賣局新竹支局」且調整古蹟範圍。

沿革
新竹出張所
因酒專賣而設立
新竹專賣局的前身為「臺北專賣支局新竹出張所」,是為了因應1922年7月實施的酒類專賣而在1922年4月所設立。新竹出張所設立當時的臨時辦公場所位於新竹州廳內,由於酒類專賣實施,徵收了東門鄭雅詩和北門林見舜所經營的釀酒場,並於同年7月1日開始釀酒販賣直營事業,同時將臨時辦公室轉移至東門酒造廠內。當時新竹出張所管轄桃園郡、部分大溪郡和部分大湖郡的酒類製造、保管、販售和違規取締事務。隨著製酒設備改善以及業務進展,辦公室逐漸不敷使用,新竹出張所於同年9月25日在遷到北門原屬黃再壽的釀酒場內。

納入食鹽和菸草專賣
由於當時臺灣食鹽的島外銷售不振,導致食鹽生產過剩,故有必要重整鹽田資源。於是臺灣鹽生產條件最不佳的下舊港庄和香山庄的鹽田面積被縮減,其導致原處理新竹地區鹽專賣的「專賣局油車港支局」業務亦縮減,於是其在1922年10月被降為新竹出張所隸屬的「油車港分室」,食鹽專賣業務納入專賣局新竹出張所。於1923年3月,專賣局基於工廠經營合理化的政策,廢除了小型和較原始的造酒廠,於是新竹出張所廢止了東門造酒廠,逐漸將酒類專賣業務專注在酒類販售上;並在大正十三年(1924年)更名為「專賣局新竹出張所」,並增加菸草販賣事業。1927年8月31日,廢止了北門造酒廠。油車港鹽田於1930年3月30日停止製鹽,而油車港分室也在同時廢止。當時新竹出張所負責的食鹽專賣業務只有食鹽販賣業者監督、違規取締等相關事務,而食鹽販賣的官署只有專賣局本局、台中支局、台南支局和花蓮港支局。1930年9月,新竹出張所開始食鹽販賣事務。

新竹支局
專賣局在1934年收購了臺灣製腦株式會社後,掌握了山區的粗製樟腦事務,於是部分新竹州的樟腦生產納入新竹出張所管轄。由於專賣項目與業務增加使得辦公空間日漸不足,遂於昭和九年(1934年)建造此座新廳舍。新廳舍位於新竹市榮町二丁目1番地,於1935年落成後,新竹出張所在昭和十一年(1936年)5月遷入,並於該年6月17日的臺灣始政紀念日當天升格為支局。專賣局新竹支局的業務大部分為樟腦專賣相關事務,在支局下設有多處製監督所、製討收納所和製腦巡視所。新竹支局的管轄範圍大約是新竹州南側,北側則由臺北支局負責,而食鹽供應來自專賣局臺南支局、布袋出張所、北門出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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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賣局新竹支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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