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直隸廳

清水河直隸廳,清朝山西省歸綏道下轄的直隶厅。為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前身。

明朝時,該地由「衛所制」下的東勝衞千戶所管轄,清初廢「衛所」,屬歸化城土默特。乾隆元年(1736年)因漢人放墾,在清水河地設置「清水河協理通判廳」。乾隆六年(1741年),隸山西省歸綏道管轄。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又改名為「清水河理事廳」。光緒十年(1884年),又改名為「清水河撫民通判廳」。清水河直隸廳考语為:「繁,疲,難」。

因清朝的蒙汉分治政策,當時長城以北交界地帶,設「直隸廳」管辖漢人與蒙古人民族錯居区域,直屬於省,而不設置府、直隸州,或更下一級的縣級單位的縣、散州、散廳。清朝中後期,道制度新起後,山西省的這些直隸廳又統歸歸綏道管轄。這些直隸廳在當時統稱為「山西口外諸廳」,有如歸化城廳、薩拉齊廳、豐鎮廳、托克托廳、寧遠廳、清水河廳、和林格爾廳、興和廳、武川廳、陶林廳、五原廳、東勝廳,都是「山西口外諸廳」。

民国成立後,「山西口外諸廳」都改劃入绥远特别区境内。北洋政府時代,全國實施「廢廳改縣」,清水河直隸廳被改為清水河縣。後历经國民政府、中共統治下的多次行政区划调整,时至今日,清水河縣成為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轄下的一個縣。

注释
参考资料
*《清史稿》,卷六十,〈地理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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