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人

關係人對於一般企業組織的定義,主要是著眼於兩個組織或組織與個人間是否存在控制能力,或對於決策具有明顯且重大的影響力,如果彼此有前述的狀況,或二個以上的企業受到相同組織或個人控制,則這些組織與個人即為關係人。以現行實際作業面來說,以下幾個狀況是比較常見的企業關係人:

投資評價採用權益法的投資人或被投資公司。

兩家具有相同董事長或總經理的公司

兩家董事長或總經理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的公司

財團法人之三分之一以上的基金來自該企業之捐助

公司的董監事、總經理本人及其配偶、高階主管本人、董事長或總經理之二親等以內的親屬

現行台灣國稅局對於營利事業必須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一併申報會計年度之關係人交易狀況,主要包括

有形資產之移轉

有形資產之使用

無形資產之移轉

無形資產之使用

服務之提供

資金之使用

其他項目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