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ing wine from water in The Marriage at Cana, a 14th-century fresco from the Visoki Dečani monastery]]
基督徒對酒的看法難以一概而論。在教會歷史的首1,800年,基督徒視喝酒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並將聖經上所述「喝葡萄酒」 作為他們禮儀的中心—聖餐或最後的晚餐。 這些基督徒藉著聖經和基督教傳統,視酒為上帝的禮物,使人生加添喜樂,但同時認為酗酒而喝醉卻是有罪或錯誤的。
在19世紀中期,一些新教徒一改以往「容許適度喝酒」的觀點(適度說),認為「決定不喝酒,從現時的處景來說,是明至之舉」(棄權說),甚或是「禁止一切喝酒,並視之為罪惡」(禁令說)。時至今日,這三種說法仍同時存在,但傳統的說法依然最為普遍,當中英國國教、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會均支持這個觀點。
過半的福音派領袖(52%)都認為「滴酒不沾」與「好信徒」兩者不能混為一談,其中在印度/尼泊爾的領袖大都支持這個看法(83%),傳統的「基督教國家」則只佔42%。
聖經對酒的記載
聖經時代的釀酒
早期教會
中世紀
殖民地美洲
信義宗
禁酒運動
當代觀點
參考資料
參見
*Christian dietary l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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