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宣讀文件動議()是一項議事程序,旨在提供與會者閱聽文件、書籍、報章雜誌、議事錄或其它與會議有關資料的機會。提案進行讀會時,一般而言必須在朗讀後方能交付討論;假如與會者認為有重讀之必要,例如某份會議文件特別需要說明時,可以提出請求宣讀文件動議。根據《羅伯特議事規則》,此動議需要附議,可以重提,但不能討論、修正;表決時需獲得多數支持,方為通過。
用法
請求宣讀文件動議通常會在一致同意通過。此時若要反制,可以提出性質相同、作用相反的請免宣讀文件動議()阻止秘書人員繼續朗讀文件。
參考文獻
請求宣讀文件動議()是一項議事程序,旨在提供與會者閱聽文件、書籍、報章雜誌、議事錄或其它與會議有關資料的機會。提案進行讀會時,一般而言必須在朗讀後方能交付討論;假如與會者認為有重讀之必要,例如某份會議文件特別需要說明時,可以提出請求宣讀文件動議。根據《羅伯特議事規則》,此動議需要附議,可以重提,但不能討論、修正;表決時需獲得多數支持,方為通過。
用法
請求宣讀文件動議通常會在一致同意通過。此時若要反制,可以提出性質相同、作用相反的請免宣讀文件動議()阻止秘書人員繼續朗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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