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Aviation Police Bureau, APB),簡稱航警局或航空警察局,隸屬於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主要負責維護中華民國之航空運輸秩序、治安事務。
機關沿革
*為因應民航事業發展的需要,民國59年成立「臺灣航空警察所」,隸屬於臺灣省警務處,為航空警察建制單位的創始。
*民國67年,為配合中正國際機場(民國95年11月1日改名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開航,裁撤「臺灣航空警察所」,成立「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
*民國68年,局本部由臺北松山機場移駐臺灣桃園國際機場。
*民國80年,局本部進駐新建行政大樓。
組織
局本部
*局長1人(警監)
**副局長2人(警正或警監)
**主任秘書1人(警正或警監)
**督察長1人(警正)
***科長5(1)人(警正)
***主任3人(警正)
***分局長2人(警正)
***大隊長3人(警正)
***秘書4人(警正)
***副分局長2人(警正)
***副大隊長6人(警正)
***股長22人(警正)
***隊長16人(警正)
***督察員5人(警正)
***警務正39人(警正)
***副隊長14人(由警正警務員、警正偵查員兼任)
***所長14人(由警正警務員、警正巡官或警正巡佐兼任)
***警備隊隊長2人(警佐或警正)
***分隊長48人(警佐或警正)
***科員43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技士1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偵查員28人(警佐或警正)
***警務員35人(警佐或警正)
***巡官54人(警佐或警正)
****小隊長124人(警佐或警正)
****警務佐24人(警佐或警正)
****巡佐56人(警佐或警正)
****偵查佐62人(警佐或警正)
****技佐4人(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內2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
****查驗員6人(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內3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
****警員1,361人(警佐)
****辦事員28人(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書記35人(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業務單位
*行政科
*國際科
*航空保安科
*後勤科
*督訓科
*保防科
*人事室
*主計室
*勤務指揮中心
各機場航警單位
大隊
*刑事警察大隊
**偵查股、預防股
**偵一隊、偵二隊、偵三隊
*保安警察大隊
**行政股、督練股
**第一隊、第二隊、第三隊
*安全檢查大隊
**行政股、督練股
**第一隊、第二隊、第三隊、第四隊、第五隊、第六隊
分局
*臺北分局(臺北松山機場)
**第一股、第二股、第三股、第四股、勤務指揮中心
**警備隊、安檢隊、偵查隊
**花蓮分駐所(花蓮機場)
**臺東分駐所(臺東機場)
**金門分駐所(金門機場)
**綠島分駐所(綠島機場)
**南竿分駐所(馬祖南竿機場)
**蘭嶼派出所(蘭嶼機場)
**北竿派出所(馬祖北竿機場)
*高雄分局(高雄小港機場)
**第一股、第二股、第三股、第四股、勤務指揮中心
**警備隊、安檢隊、偵查隊
**臺中分駐所(臺中清泉崗機場)
**嘉義分駐所(嘉義機場)
**臺南分駐所(臺南機場)
**馬公分駐所(澎湖機場)
**望安派出所(望安機場)
**七美派出所(七美航空站)
**恆春派出所(恆春機場)
現任機關首長
歷任局長
相關條目
*內政部警政署
外部連結
- [http://www.apb.gov.tw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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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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