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倫,為儒家倫理原則的五種德目,一般指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等人與人關係間,合宜的相處關係。在「五倫」一詞中,「倫」即是指人與人的關係。
在古籍中,較早出現的相關用語是「五典」、「五品」、「五教」、「五常」,指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這五種關係為「五常之教」。其所指的人際關係限於家庭內,父母與子女、兄弟間的相處關係,與後來所謂的五倫意義不盡相符,後出的五倫一詞,多加上了夫婦、君臣,以及朋友,即孟子所謂「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
相關記載
*《中庸》--五倫排列順序: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註》第十九章--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兄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
*《孟子》--五倫排列順序: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
*《論語》--五倫排列順序:孝、弟、信。
**學而篇--「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清李毓秀《弟子規》--五倫排列順序:孝、弟、信。
**總敘--弟子規 聖人訓 首孝悌 次謹信 泛愛眾 而親仁 有餘力 則學文。
*西漢董仲舒《春秋繁露》--五倫排列順序:君臣、父子、夫婦。
**卷十二--「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婦為陰。」
*《韓非子》--五倫排列順序: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
五倫釋義
父子有親
*《孝經》全篇都在闡明孝道,文繁故引菁華--
**《諫諍章·第十五》--「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清李毓秀《弟子規‧入則孝》--
**「父母呼 應勿緩 父母命 行勿懶。」
**「父母教 須敬聽 父母責 須順承。」
**「冬則溫 夏則凊 晨則省 昏則定。」
**「親所好 力為具 親所惡 謹為去。」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
**「親愛我 孝何難 親憎我 孝方賢。」
**「親有過 諫使更 怡吾色 柔吾聲 諫不入 悅復諫 號泣隨 撻無怨。」
**「親有疾 藥先嘗 晝夜侍 不離床。」
**「喪三年 常悲咽 居處變 酒肉絕 喪盡禮 祭盡誠 事死者 如事生。」
*許仲琳《封神演義》第二十二回--「父叫子亡,不敢不亡。」
君臣有義
*《論語·八佾》--「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孟子·離婁下·第三》--「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
*許仲琳《封神演義》第二十二回--「君叫臣死,不敢不死。」
夫婦有別
孟子言「夫婦有別」,此固指男女內外有別,相互對待態度亦有別。《禮記.禮運》言「夫義、婦聽」即是女子于歸之後,事夫之道以順為德,此與《禮記.郊特牲》「男帥女、女從男,夫婦之義」的意義相近,《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言「夫和而義,妻柔而正」義亦雷同。
在1895年甲午戰爭後的晚清思想家論著中,平等觀念成為一重要討論議題,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平等、國際外交地位平等、及法律平等之討論。不過晚清思想家們,通常只批判君權,而盡量不涉入夫權與父權,若有也僅止於譚嗣同《仁學》或康有為密不示人的《大同書》中。
而上述狀況必須等到五四時期,平等價值才真正攻入家庭之中,而且五四之後也才產生有別於晚清思想家皆以「母性」為理據論男女平等,轉以「女性」觀點出發談性別平等的現象。
參考書籍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
*《十三經-{注}-疏》
*五倫書
註解
儒家
人際關係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