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泰纳-莱穆斯定理

施泰纳-莱穆斯定理(Steiner–Lehmus theorem)是平面几何的一个定理:两条内角平分线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该命题看似显而易见,但直到19世纪上半叶才得到明确的几何证明,随后成为平面几何领域最受欢迎的证明题之一。该定理以德国数学家和瑞士数学家命名,两人在通信中最早提出和解决了该问题。

施泰纳-莱穆斯定理的结论并不能推广到外角平分线上。也就是说,两条外角平分线相等的三角形不一定是等腰三角形。

历史
在平面几何中,“等腰三角形的两条内角平分线相等”,是一个非常容易得到的结论。该命题的逆命题,“两条内角平分线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则没有看上去那么容易证明。1840年,德国数学家写信给瑞士数学家、几何学权威,询问是否能给出一个纯几何的证明。施泰纳解决了问题,不过直到1844年才公开发表。第一个公开证明来自法国路易大帝中学的学生鲁热万(Rougevin),发表在1842年的《》上。1850年,莱穆斯也给出了自己的证明。

19世纪40年代起的一百多年里,关于施泰纳-莱穆斯定理的几何证明大量涌现,有上百个之多。绝大多数证明都依赖于反证法,即先假定两内角平分线相等的三角形不等腰,其中一个内角大于另一个,然后推出矛盾的结论。于是,关注点变成了,施泰纳-莱穆斯定理是否有“直接”的几何证明法,以及怎样的证明才算得上是“直接”。不过也有人认为,拒绝反证法的“纯粹主义”并没有什么意义。

代数证明
利用角平分線長公式,可以简洁地证明施泰纳-莱穆斯定理。
:t_a=t_b \ \,\Rightarrow\ \,\sqrt{bc (1-{a^2 \over (b+c)^2})}=\sqrt{ac (1-{b^2 \over (a+c)^2})}
化简后得到: c(a+b+c)(a-b)[(a+b)(c^2+ab)+3abc+c^3]=0

连乘的其他各项都为正数,从而推出: a-b=0

外角平分线问题
施泰纳-莱穆斯定理的结论并不能推广到外角平分线上。也就是说,两条外角平分线相等的三角形不一定是等腰三角形。一个常举的反例是三个内角分别为132度、36度和12度的三角形,因为这个三角形的两条外角平分线恰等于一条边,易于证明。

进一步地,数学家们尝试证明,所有两条外角平分线相等的不等腰三角形的共性。中国数学家蒋声指出,满足下列条件的三角形都是有两条外角平分线相等的不等腰三角形:
:
\begin{cases}
A = \theta - \arccos(1+\cos \theta + \cos 2 \theta) \\
B = \theta + \arccos(1+\cos \theta + \cos 2 \theta) \\
C = 180^\circ - 2 \theta \\
60^\circ

“两条外角平分线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是假命题,不过较弱的命题是成立的:三角形的两个角的外角平分线相等,若第三个角是最大或最小的角,则该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不然,则不是等腰三角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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