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是聯邦制國家,全國分爲三個社群、三個大區及四個**'。
1962年,比利時通過法律首創語言區。1970年語言區的劃分被納入憲法。
歷史
比利時於1830年獨立時,是兩院制國家並且當時國家的唯一行政語言是法語。荷蘭語及德語要在之後才逐漸被承認爲官方語言。比利時的四個語言區(法語、荷蘭語、德語及布魯塞爾雙語區)於1962年設立。比利時複雜的聯邦制度分別代表弗拉芒人及瓦隆人對聯邦政府的不同訴求:
對於弗拉芒人而言,他們希望聯邦政府能夠賦予其文化自治的權力,於是隨着20世紀下本葉的各項改革,比利時亦設立三個社群:弗拉芒社群、法語社群及德語社群,且各社群獲得了文化、語言、教育及個人事務(例如健康及社會協助)等方面的控制權。
而對於瓦隆人而言,他們更希望聯邦政府能夠賦予其政治及經濟方面的自治權,因此比利時建立了三個大區(弗拉芒大區、瓦隆大区及布鲁塞尔首都大区)以賦予各大區政府對應的權利。
1970年至2014年期間,比利時經歷六次國家改革, 最終將比利時從獨立初期的兩院制中央集權制國家轉變爲擁有複雜地方政治體系的聯邦制國家。
概述
比利時地方組織
比利時的地方政府共分爲三類:
- 社群
** 弗拉芒社群(荷蘭語)
** 法语社群(法語)
** 德語社群(德語)
- 大區
** 布鲁塞尔首都大区
** 弗拉芒大區
** 瓦隆大区
- 語言區
** 荷蘭語區域
** 法語區域
** 德語區域
** 首都法語-荷蘭語雙語區域
所有的地方政府皆有自己的地理邊界,但是語言區並無專屬的政府機構,其事務由社群政府負責。
各地方政府的官方語言由其位置上所屬的語言區所決定,詳見下表:
比利時的地方政府設立原本可使該國存在多達七對互相獨立的議會和政府(三個大區+三個社群+聯邦政府),但最後荷蘭語的代表政客決定將弗拉芒大區和弗拉芒語社群合併,因此弗拉芒區域實際上僅擁有一個政府及一個議會,共同行使大區和社群所擁有的權限,但來自首都的荷蘭語代表議員並無權在弗拉芒議會中有關大區事宜的議題中投票。而瓦隆大區及法語社區並無合併,因此依然保留各自的議會和政府。法語社群議會的成員由瓦隆大區及首都大區中的講法語議員產生,並且瓦隆地區的官員亦經常會在法語社群中任職。
聯邦及地方各政府組織
- 眾議院:比利時眾議院共有150名議員,分別從三個大區中選出。眾議院與參議院一共組成比利時聯邦議會,掌控比聯邦層面的立法權力。同時,眾議院亦掌握部分並無下放予大區和社群政府的權力,例如司法、內政、國防及國家安全等。
- 參議院:比利時參議院共有60名議員。當中50名爲聯邦議員,另外10名爲增選議員,由50名聯邦議員提名(6名爲荷蘭語人士,4名爲法語人士)。50名議員中:
** 29名由弗拉芒大區議會議會、及首都大區議會的荷蘭語議員中產生;
** 10名由法語社群議員中產生。
** 8名由瓦隆大區議員中產生;
** 2名由首都區的法語議員中產生;
** 1名由德語社群議員中產生
- 弗拉芒議會:弗拉芒議會共有124名議員,其中118名從五個弗拉芒省份選出,6名從布魯塞爾選出。弗拉芒議會擁有五個弗拉芒省份的大區及社群權力,同時亦擁有布魯塞爾中關於荷蘭語人口的社群權力;
- 瓦隆大區議會:瓦隆大區議會由75名成員,分別在5個瓦隆省份中選出;
- 布魯塞爾首都大區議會:大區議會共有89名議員,72名爲法語人士,17名爲荷蘭語人士。大區議會在首都19個市鎮中行使大區權力。該89名議員同時又組成“共同社群委員會”,負責管理首都大區的醫療健康及社會救助事務;
- 法語社群議會:法語社群議會共有94名議員,其中75名由瓦隆大區議會中選出,另外19名由首都大區議會的法語議員中選出;瓦隆大區五個省份(除東部與德國接壤的9個德語市鎮)及布魯塞爾中法語人口的社群事務由法語社群議會負責;
- 德語社群議會:德語社群議會有25名議員,由9個德語市鎮中選出,並負責該9個市鎮的社群事務;
- 法語社群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布魯塞爾大區議會中的72名法語議員組成。委員會獲法語社群議會授權,負責首都法語人口的社群事務;
- 弗拉芒語社群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布魯塞爾大區議會中的17名荷蘭語議員組成。委員會獲弗拉芒語社群議會授權,負責首都荷蘭語人口的社群事務;
職權劃分
聯邦政府行使以下權力:司法、國防、聯邦警察、社會安全、公共債務及其他公共財政、核能源、國營企業(包括比利時國家鐵路以及比利時郵政)。聯邦政府同時負責執行歐盟及北約的政策和部署,控制一大部分的公衆健康、內政及外交事務。
社群政府則只是負責語言區內的文化(包括傳媒)、教育及語言事務。但是亦負責一些本身與語言並無太大關係,但又直接關乎公民個人的事務,例如健康政策(醫療及疾病預防)及對個人的社會援助(例如青少年保護、社會福利、家庭救助及移民協助服務等)。
而大區政府則負責其境內範圍相當寬廣的一系列事務,包括經濟、就業、農業、水利政策、住房、公共建設、能源、運輸、環境、城市規劃、自然保護、信用體系、外貿等。大區政府監管其所屬省份、市鎮及社區的公用事業。
在某些領域,可能會出現各級政府分別負責不同方向的情況。以教育事務爲例,社群政府並無權決定必修學科、以及獲得學位的最低要求等,這些事務由聯邦政府所控制。但每級政府都能夠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負責某些國際關係及科學研究方面的事務。
社群
大區
省份
布魯塞爾首都大區
布魯塞爾首都大區並無省份的劃分,省的功能幾乎被大區政府取代。
弗拉芒大區
瓦隆大區
註釋
参考文献
參見
- 比利时行政区划
- 社群 (比利时)
- 大区 (比利时)
- 省 (比利时)
- 区 (比利时)
- 市镇 (比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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