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瞻祖(),字念脩,一字詒孫,号清遠山人,浙江紹興府上虞縣民籍,杭州府仁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浙江鄉試第八十一名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三甲第三名进士,工部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二十九年选授兵科给事中,与行人王士桢出使琉球,册封尚宁王,但因海寇扰乱未能成行,三十年丁憂,由給事中夏子阳代替出使。
萬曆四十年五月降为嘉定县丞,四十四年升南京行人司副。天啓二年(1622年)起为行人司右司副,升尚寶司丞,七月升本司少卿,三年四月升太仆寺少卿,六月奉使册封王府。六年十二月升太仆寺卿,七年七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南赣巡抚,征剿少数民族武装有功,八月以宁锦大捷加升一级,加右都御史,崇祯元年(1628年)被福建道御史李应期论劾,令致仕。死后追赠太子少保、兵部尚书。
著作
洪瞻祖工诗文,著有《清远山人稿》、《西溪集》。
家族
曾祖洪鍾,特進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刑部尚書兼都察院左都御史,贈太保,諡襄惠。祖洪澄,中书舍人。父洪椿,县丞。蒂姆郁氏,生母任氏。具慶下。弟弘祚、瞻绪、绳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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