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神

在犹太教中,渎神()是指违反《妥拉》中关于“亵渎(chillul)上帝其名(hashem)”禁令的行为。当犹太人在他人面前(无论此人是否为犹太人)做出不道德的行为时即为渎神行为。因为犹太教认为犹太人是上帝及其道德准则的代表,故而当犹太人做出可耻的行为时,他们就低劣地代表了上帝其本身,从而亵渎了神之名。“渎神”的反义词是“敬神”(Kiddush Hashem),与前者相反,“敬神”是指将荣耀、尊重和荣耀归于上帝之名的行为。“渎神”的概念在希伯来圣经中很普遍,现代犹太人经常以此作为坚持最高道德标准的理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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