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毓英(),字集公,奉天錦州人,清朝官員,以蔭生知泉州府。
生平
康熙二十二年,清人得台灣,督撫會疏交薦,遂調任台灣府首任知府。經理三縣疆域,集流亡,勤撫字,相土定賦,以興稼穡。台灣固有學宮,制度未宏。康熙二十四年,與巡道周昌拓而大之。又設義學,教育子弟,勗以孝悌力田之道,一時稱為良吏。
康熙二十八年,升調任湖南鹽驛道。士民希望他能留下,不得,所以建祠以祀。
後升任浙江布政使,但赴任前數日病逝。
年表
康熙十八年(1679年),以蔭生出任福建泉州府知府。
康熙廿三年(1684年)調任台灣府的首任知府。任內興建義學,著有臺灣府志。
康熙廿四年(1685年),與分巡臺廈道周昌等人共同主持改建台南孔子廟為臺灣府學。同年,並捐俸整修東安坊上帝廟。
康熙二十八年,升調任湖南鹽驛道。士民希望他能留下,不得,所以建祠以祀。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升按察司副使管福建臺灣府事蔣毓英為江西按察使司按察使。
康熙三十一年六月庚寅,升江西按察使蔣毓英為浙江布政使司布政使。
紀念
在臺灣臺南市的三郊鎮港海安宮保存了紀念蔣毓英的「臺灣郡侯蔣公去思碑記」。
亦有蔣公祠,在鎮北坊真武廟後,建於康熙三十年,祀臺灣府知府蔣毓英。
參與編修著作
*《臺灣府志》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评论 (0)